楊志強: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7-19 07: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是我國首次將省際間協同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其著眼于攻堅,核心在協同,根本靠創新,反映出改革開放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優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這個大戰略被賦予新使命、新內涵、新常態。
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有利於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穩定均衡的財力保障和精準定向的政策支援;有利於激發萬眾創新的潛能與活力,促進形成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有利於通過機制體制改革和核心業務創新提升區域稅收治理能力,發揮試點示範效應,為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提供稅收領域的改革經驗。
當前,稅收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區域稅收協作機制和涉稅資訊共用機制有待建立健全;對跨省遷移、經營的納稅人在行政審批、徵管程式、辦稅服務等方面的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尚未形成與京津冀協同發展相適應的地方稅收政策體系,現有稅收優惠政策惠及面較窄,政策門檻較高,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且政策執行標準存在差異。
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應以問題為導向,以創新為動力,重點推進三方面工作:
一是改革創新稅收體制機制。創新區域稅收利益分享機制,完善區域稅收協作工作機制,建立區域涉稅資訊共用機制,推進跨區域、跨部門合作,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稅收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機制體制保障。
二是創新完善稅收業務。創新納稅服務方式,推進稅收徵管協同,突破現有稅收行政管轄區劃的局限性,提升稅收便利化水準,為區域協同發展提供良好稅收環境,以利於區域産業對接協作和市場一體化格局的形成。
三是調整完善稅收政策。調整現行的不利於區域協同發展的稅收政策,出臺有利於區域協同發展的先行先試稅收政策,提高稅收政策的科學性、規範性、針對性,有效發揮稅收政策導向作用,支援和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應堅持四點原則:
一是堅持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清理地方自行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和生産要素自由流動,以利於區域統一市場的形成。在單純依靠市場力量難以有效推進的重點領域,如交通一體化、生態環保、産業轉移等方面,應由國家層面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稅收政策,更好地發揮稅收調控作用,以破解京津冀協同發展面臨的難題。
二是堅持稅收便利原則。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諮詢輔導、政策執行、發票管理、納稅清算等方面加快推進業務創新,全面推行便利化舉措,營造法治、公平、高效、便捷的區域稅收環境。
三是堅持開放合作原則。緊密圍繞國家戰略部署,研究稅收工作存在的差距和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的著力點。創新完善稅收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和資訊共用,破除不利於協同發展的行政壁壘,增強稅收服務區域協同發展的整體合力,形成協同、高效、透明、共贏的工作格局。
四是堅持統籌兼顧原則。以完善稅收體制機制為先導,以創新稅收業務為重點,以健全稅收政策體系為支撐,統籌推進稅收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各項工作。三省市稅務機關應統籌好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與服務本省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和京津冀“十三五”規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系統制定落實措施。
當務之急,要著力解決四個問題。
第一,有效運用稅收手段促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對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産業涉及的與首都功能不相適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範圍內停止執行。出臺有利於區域公共服務資源均等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北京市非營利性公共服務機構以及符合一定資質營利性公共服務機構遷移到河北或在河北設立分部的,給予稅費減免優惠;對隨遷人員取得的補貼性質的薪金收入以及臨時勞務、交流、講學取得的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推進區域稅收協作。在稅收徵管法中對區域稅收協作涉及的地域管轄、級別管轄以及管轄權爭議作出明確規定。完善區域稅收協作機制,建立稅收協調保障制度和涉稅爭議協調機構。建立涉稅資訊共用機制和共用平臺,統一數據交換標準,實時共用涉稅資訊。全面清理三地各自製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即徵即退”、“財政返還”等招商引資政策,儘快統一區域地方稅種徵收標準。
第三,提升區域稅收便利化水準。建立京津冀基本一致的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實現審批事項、環節、流程的規範統一。建立全國納稅服務標準示範區,實現三地涉稅事項辦理同政策、同流程、同時限。
第四,出臺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先行先試稅收政策。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對京津冀區域實施先行先試稅收政策,對效果較好的先行先試稅收政策適時在全國推廣實施。擴大中關村示範區“新四條”稅收政策適用範圍,延長優惠期限,減少前置條件,降低適用門檻。對京津冀交通一體化重點基礎設施項目以及生態建設相關項目的投資、支出、收入給予企業減免所得稅等優惠。
(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楊志強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