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電梯監管可溯源責任鏈條
- 發佈時間:2015-07-15 01:00: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近3年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探索,廣東成功解決因電梯運營中的多個主體責任不清、維保環節混亂、政府監管職能錯位、社會救助機制缺失等困擾質監部門多年的難題,形成了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核心,行業組織、保險公司等多方參與的監管格局。
落實首負責任,完成電梯確權。針對電梯安全責任主體不明晰的情況,廣東省質監局明確率先提出,電梯使用管理者負有電梯安全保障義務,當電梯發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損失時,電梯使用管理者應對受害者承擔第一賠付責任。使用管理者既可是單位,也可是個人,具體分兩類:有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的,使用管理者為物管方;自行管理的,使用管理者為電梯所有權人。這意味著,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將成為首負責任者。“落實首負責任,可以有效解決電梯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之前的複雜讓渡關係,牢固鎖定電梯安全的第一責任者,防止各方互相扯皮。”廣東省質監局副巡視員林少冶表示。
規範維保行業,力推原廠維保。廣東省質監局將電梯維保工作納入電梯製造單位售後服務範疇,鼓勵和提倡電梯製造單位直接從事或者通過授權和委託其他維保公司對其産品進行維保,構建以製造單位為主的維保體系。對於委託維保行為,廣東省質監局通過對委託與受託過程實施嚴格監管,確保原廠質保體系的一致性,並採取市場化、行業自律等配套手段防止産生新的價格壟斷。
改革檢驗體制,糾正政府“角色錯位”。廣東一方面將原有的定期檢驗委託給第三方技術機構,另一方面還建立監督抽檢檢驗機制,工作重點從定檢轉向按比例實施的監督抽查,完成從“運動員”向“裁判員”的角色轉變。
推行電梯事故責任險,引進“第三外援”。作為電梯安全監管改革及首負責任制的配套機制,廣東還建立了電梯事故責任保險制度提高救助賠付能力,目前全省購買電梯責任險投保率達64%。此外,為了降低賠率,電梯保險公司已經設立專門的投保電梯安全巡查隊伍,對投保電梯進行安全巡查,成為電梯安全監管除政府監察人員和檢驗員之外的“第三外援”。
廣東省質監局局長任小鐵、全國人大代表陳舒、廣州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玉忠等人士表示,電梯監管改革迫在眉睫,已成為業主與物管發生衝突的主要來源之一,由於整個監管涉及企業、政府、第三方組織等多個主體,仍存在不少問題,亟待國家從更高層面予以協調解決。一是缺乏法律支援,後續改革遇瓶頸。二是老舊電梯監管仍是薄弱環節。三是將電梯事故納入物管行業“黑名單”管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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