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圍繞京津冀發展加強地方性立法
- 發佈時間:2015-07-14 01:30:57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石家莊7月13日電 (記者楊守勇 齊雷傑)近年來,河北明確提出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法律支援和法制保障先行,專項開展清理“不合拍法規”行動,共有7部法規被廢止,11部得到修改。同時圍繞三地協同發展中的城市、産業、交通、生態四個重大戰略問題加強了地方性立法。
河北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特別是為解決好城市、産業、交通、生態這四個重大戰略問題制定地方性法規:
一是根據京津冀協同發展需要確定年度立法計劃項目。2015年立法計劃中包含了城鄉規劃、城市地下管網、大氣污染防治、電信設施管理、食品安全監督、農村環境治理等領域立法項目,這些項目將為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環境。
二是出臺了《河北省國土保護和治理條例》。為從根本上解決環京津地區生態功能退化、資源約束不斷加劇、國土開發強度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匹配等突出問題,河北出臺了《河北省國土保護和治理條例》,在集中解決河北國土保護和治理的突出矛盾與共性問題上下功夫,為再現藍天白雲、碧水清流,承擔起保障首都經濟圈生態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出臺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條例》。由於華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長期依靠超采地下水維持,引發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地質環境災害,地下水水質日趨惡化。條例著眼于協同發展大局,特別規定了“本省與周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地下水管理協調合作機制,定期協商地下水管理重大事項,對在邊界建設可能影響相鄰地區地下水資源的重大項目,應當及時通報有關資訊”。
四是修訂了《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河北水土流失比較嚴重,水土流失強度大、危害重、治理難,嚴重威脅著京津冀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和防洪安全。河北立法中銜接了林業、規劃、國土、草原等部門,還與京津兩地就地下水保護和水土保持立法進行溝通,共性問題達成了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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