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離境退稅業務正式開展
- 發佈時間:2015-07-13 09:30:57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7月1日起,北京市開始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當“境外旅客”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境外旅客”包括在我國內地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退稅條件包括: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李托運出境。
離境退稅政策給首都機場帶來了新的契機,可借助這個機會持續提高國際樞紐競爭力,增開國際航線,為旅客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務,讓國際旅客在首都機場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流程和優質的服務體驗。(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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