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今年查獲部分走私凍肉距生産日期四五年
- 發佈時間:2015-07-12 11:3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7月12日電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消息,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公安部12日聯合發佈《關於打擊走私冷凍肉品維護食品安全的通告》。通告稱在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有的查獲時生産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對所有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海關均依法予以銷毀。
以下為通告全文: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海關總署 公安部關於打擊走私冷凍肉品維護食品安全的通告
(2015年第29號)
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海關總署、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以及中央宣傳部、國家網信辦等部門對打擊冷凍肉品走私、維護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研究,現將有關情況和意見通告如下:
一、為嚴厲打擊冷凍肉品走私,防止未經檢驗檢疫的冷凍肉品通過走私渠道進入國內市場危害公眾健康,防範疫病傳入危害我國畜牧産業安全,今年以來海關總署 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國部署開展打擊冷凍肉品走私專項行動,打掉了多個走私團夥,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在今年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中,有的查獲時生産日期已達四、五年之久,對所有查獲的走私冷凍肉品,海關均依法予以銷毀。
二、海關總署、公安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對走私冷凍肉品犯罪行為的調 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凍肉品的來源及銷售去向,包括幕後指使人、承運企業和相關人員、承儲冷庫經營企業和相關人員以及採購使用的食品生産經營者。對查獲 的走私冷凍肉品,有關部門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嚴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
三、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所有冷凍倉庫、肉食品經營企 業、加工企業、餐飲企業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不得承儲、購買、銷售來源不明的冷凍肉品。2014年以來凡承儲、購買、銷售過來源不明冷凍肉品的生産經營 者,要于7月底前向所在省級或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動報告。企業報告的情況,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歡迎廣大消費者和媒體 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對破獲重大違法案件做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將給予相應的獎勵。
四、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北京、天津、遼寧、上 海、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雲南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行政區域內所有冷庫進行排查,重點檢查2014年以來承儲冷 凍肉品的來源、數量和銷售去向。凡發現入出庫數量與記錄不符的,來源及銷售去向不明的,編造、篡改相關記錄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佈調查結 果。相關違法犯罪線索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並通報所在地海關、公安部門。排查情況要于8月10日前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各地市縣兩級食品藥品監管 部門要認真落實對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日常檢查的責任,日常檢查頻次、檢查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
五、媒體是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重要力量,監管部門支援媒體監督。媒體報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切實做到真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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