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辦法下月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7-10 06:55: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市住建委發佈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建的小區如果既有商品房,又有保障房,那麼不得人為地將保障房和商品房分隔管理。此外,小區入住後但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可以通過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協助參與,以搖號的方式選聘物業企業。該通知從8月1日起執行。
商品房、保障房不得“隔開”
近年來,北京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或自住房的項目越來越多,多數開發商選擇將小區內的商品房和保障房、自住房隔開,配套設施等都集中在商品房這一片,保障房的區域不管是停車位還是綠化都少得可憐。“這種現象還是挺普遍的,商品房有地下車庫,空著也不讓我們停,”一位小區業主表示,“自家的經濟適用小區不封閉管理,也沒有地下車庫,地面綠地本來就少,還被歪七扭八地停滿了業主或附近商業設施客人的汽車。”
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副主任楊武平解釋説,此次的通知中已明確,今後新建的實施統一物業管理的小區,開發商不得通過增設圍欄、綠植等方式,將保障房與商品房分割。如果是將商品房和保障房分區域實施物業管理的,開發商則要按照北京的規劃設計指標,分區域建設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
已“隔開”小區短時尚難解決
對已經建成、入住的採取“隔開”管理的小區怎麼辦?楊武平表示,“有些小區是歷史遺留問題,在規劃階段的問題,短時間內難以解決”。住建部門將積極去協調,但他也坦言難度較大。
他還表示,今後在土地入市等前提階段,在土地局參與招投標階段,政府將與開發商簽約,從規劃設計源頭,不得將保障房和商品房分隔管理。
保障房選物業將可“搖號”
今後,北京還將建立一個承接保障房和自住房項目物業服務企業的名錄,並根據物業企業的資質、業績、信用等情況,設立嚴格的門檻。要進入這個名錄的物業企業,必須要符合多項條件,如具備二級及以上資質、在京管理的住宅項目累計超過20萬平方米、物業企業及項目負責人近兩年在信用資訊系統無扣分記錄、物業服務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等。
今後新建的保障房項目,建設單位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應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前,從承接保障性住房項目物業服務企業名錄中選聘;已竣工交用且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保障房項目,由項目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通過搖號方式,在企業名錄中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服務。對於已竣工交用的保障房項目,業主成立業主大會後,仍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事宜。
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