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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還貸應急資金 最高可申請1000萬

  • 發佈時間:2015-07-08 09:29:23  來源:廈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泥)廈門市政府網站近日發佈了由市財政局、市經信局聯合製定的《廈門市小微企業還貸應急資金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企業可申請的單筆還貸應急資金最高可達1000萬元。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辦法》規定,還貸應急資金將主要用於幫助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按時歸還到期貸款。但該應急資金不是無條件借出。借用應急資金的小微企業註冊地必須在廈門;生産經營狀況良好,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無不良信用記錄;財務會計制度健全,配備專業的財務人員。

  此外,《辦法》明確,還貸應急資金實行短期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15天,確因特殊原因最長不超過30天。為確保資金安全,只有銀行承諾為企業足額續貸後,才能動用該資金。

  單筆還貸應急資金額度控制在承貸金融機構承諾續貸額度的90%以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單個企業當年累計使用還貸應急資金總額不得超過2000萬元,累計使用次數不得超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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