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出拳 “網路牛皮癬”能否消停?
- 發佈時間:2015-07-05 10: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各種彈窗、垃圾郵件、微網志微信小廣告讓網民們不勝其煩。國家工商總局最新發佈《網際網路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集意見,將多種“騷擾”廣告列入“黑名單”,意見稿將於9月1日起和新《廣告法》一起施行。法律法規護航,能否管住真“騷擾”廣告?
廣告法明確規定 網際網路廣告有望細化
網民A:有的可以關閉,有的關閉後還是會彈到那個頁面裏面。很多都是遊戲,也有産品的。
網民B:就像牛皮鮮一樣。
網站誘騙網民點擊廣告博取點擊量和流量的做法,讓人十分反感。還有一些視頻網站,用戶必須看完廣告,才能看視頻。這次發佈的意見稿就明確規定,彈窗廣告須一鍵關閉,不得誘點廣告。
知名IT律師趙佔領説,此前對於網路廣告監管缺少明確依據,這次意見稿中提到的內容已在新《廣告法》中有所規定,是針對網際網路廣告管理的細化規定。
趙佔領:廣告法是對所有廣告的基本的規定,網路廣告也會涉及一些,更多是原則性的。暫行辦法,是對廣告法的細化,特別對網路廣告方面做些具體的規定。
廣告傳播方式將變革 彈窗廣告受重創
據了解,彈窗是目前眾多網站的重要廣告模式之一。有業內人士認為,未來勢必會影響按點擊效果付費的廣告收入。
趙佔領:像我們這種小成本網站,收入都是靠廣告,根據廣告瀏覽量,廣告商決定給我們多少錢,所以我們也是沒辦法,只能讓關閉窗口都彈出來,這樣來增加廣告瀏覽量。
而在網際網路專家劉興亮看來,對於“網際網路平臺上發佈的廣告,用戶可以選擇同意、拒絕還是退訂”是一個亮點。他建議辦法應該允許用戶選擇同意接收的廣告類型,例如可以讓汽車愛好者選擇看到汽車廣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劉俊海則認為,除了一方面要作出細化管理規定,另一方面還要提出相應的處罰細則。在他看來,對消費者選擇權的保障,關鍵在於罰則的出臺。
微網志、微信發廣告 也有新規定
除了彈窗廣告,意見稿還明確,微網志、微信發廣告需辦工商登記註冊,電子郵件廣告需設同意或拒絕選項,不得在用戶設定的拒絕接收時間發送廣告,同時禁用網際網路發處方藥、煙草廣告等。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認為,要真正發揮效力,還需要加強各方聯動。
宋儒亮:我覺得查處這個,關鍵在於怎麼聯動,怎麼異地查處,及時有效, 怎麼儘快到位。
趙佔領則認為,法律法規對於擾民廣告的整治效果,關鍵還要看執行力度。
趙佔領:因為網路廣告違法行為比較普遍。而且存在一些問題,可以隨時刪除和銷毀相關的證據。這需要工商部門針對網路廣告建立一個網路檢測系統,全面系統監測,便於及時執法。(記者公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