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州整合水利建設資金
- 發佈時間:2015-06-30 09:01:0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廣東省高州市積極整合水利建設資金,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和用途的前途下,規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投入,整合了土地整理、農綜開發、高標準農田水利建設、中央小農水重點縣、省級水利建設示範鎮等項目資金,共同抓好項目區農田水利建設。
高州市實行四個“堅持”健全資金運作監管機制,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即:堅持先施工後撥款;堅持先群眾集資和投入勞力,後財政配套資金;堅持嚴格按批復計劃使用資金,保證專款專用;堅持專人、專賬、分戶核算。
全面推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資金和項目公示制,將內部檢查和外部檢查有機結合。取消“以撥代支”的支付方式,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規範報賬範圍和審批許可權,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嚴格審核用款單位提供的報賬憑證,及時辦理報賬手續,優化事前有預算,事中有結算,事後有決算的管理程式,有效防止了擠佔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