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立 莫忘年報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6-30 03:29:22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陳璽撼
距離上海2013年度、2014年度的企業年報公示“大限”,只有今天一天了。然而,市工商局的統計數據卻顯示,截至6月16日,全市仍有21.63%和25.88%的企業、23.73%和25.73%的個體工商戶,未履行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報公示義務。並且,這一數據還是在工商部門多次“嘮叨”、公開催報後才有的結果。
去年10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就已開始施行。大半年過去了,為何仍有那麼多企業沒有公示年報?是監管部門沒盡力宣傳?顯然不是,工商部門那麼多次的告知、提醒、催促擺在那裏。是年報公示程式太繁瑣?《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已經直接廢除了年檢制度,年報何時交、怎麼交、交哪些,企業只要上網就能搞定,絕無奔波之苦。
不排除少數“僵屍”企業,由於種種原因已停止經營活動,卻沒有及時進行登出。但大部分企業遲遲尚未公示年報,關鍵還在於自己沒有獨立自主的勇氣和能力。
政府將施行多年的企業年檢改為年報方式,旨在把本屬於市場主體的自主權利還給企業,讓他們擔負起和權利對等的義務,通過直接向社會公示年報、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對社會作出承諾,接受市場檢驗。一個以社會信用為基礎的健全市場體系要想成型,這是其中重要的一步。只是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政府的“保姆式”管理讓一部分企業産生依賴情緒。有問題,工商部門會提醒和指導,企業根本不清楚自己作為市場主體,應當擔起多少社會責任,連最基本的年報公示都會一拖再拖。另一方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越來越受重視,但相應的社會基礎仍十分薄弱,許多企業不重視年報,認為就是不報也不會有什麼後果,從根本上説也是缺乏誠信意識的一種表現。當前又處於舊的強制懲戒措施取消、新的措施緩慢接力的過渡期,整個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的權威性和社會影響,還需要一段時間來培育。
可喜的是,工商部門最近出臺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措施,其中包括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如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法定代表人等內容。這還只是開始,未來,更多相應的企業負責人身份制約、信用制約等社會信用共治配套措施將陸續出臺。“忘記”年報而被拉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及相關負責人,可別到時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