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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公款賠”背後的“某領導”是誰?

  • 發佈時間:2015-06-26 02:31:14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來論

  廣州市南沙區公務員何健勇開公車撞死了人,事後用公款賠償死者家屬38萬元,4年後才被檢方起訴犯交通肇事罪、受賄罪、貪污罪。據檢方起訴書,在何健勇交通肇事案發後,番禺區公安局主管交警大隊的副局長于廣輝指使下屬對何健勇不立案、不採取強制措施、放縱何健勇逃避法律制裁……近日,于廣輝被指控犯濫用職權罪一案在廣州市中院一審開庭。

  按規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應承擔刑事責任,而何健勇不但當時用公款賠償了當事人,而且在案發後的兩年裏,一直未被拘留,甚至還升了官——任黃閣鎮規劃國土建設辦公室主任。這只能令人想到,此人的背後必定有權力庇護。因此,當番禺區公安局主管交警大隊的副局長于廣輝受到檢方指控的時候,人們立即恍然大悟,認為這就是權力庇護的源頭。然而于廣輝的辯解卻又令人陷入了迷霧之中——原來,他是遭到某領導干預才放縱何健勇逃避法律制裁的。

  法庭上,被于廣輝提到的“某領導”在證言中説,自己確實曾收到過要求庇護何健勇的請托,甚至還退掉了何健勇送給他的一個信封。但他打電話給於廣輝,説要“依法處理這個案件”。對此,于廣輝認為“某領導”“很不老實”。

  究竟誰是誰非?真相究竟怎樣?我們目前不得而知。但是,于廣輝的一句辯詞頗有分量:“某領導説要我依法辦案,可又做了那麼多事情,我又不認識何健勇……”是啊,于廣輝不認識何健勇,為何要對何健勇格外法外施恩?總之,被于廣輝指控而且也的確被何健勇請托過的“某領導”很是可疑,有必要給予高度懷疑。

  然而,直到目前,這位“某領導”仍然生活在人們的猜測中,他究竟是誰?其行為是否涉嫌違紀違法?與何健勇到底有何關係?事到如今,這位“某領導”真是吊足了網友的胃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終不成該人物一直這麼“某”下去?誠如此,案件真相還會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嗎?

  □李先梓(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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