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火電廠SCR脫硝系統在鍋爐低負荷運作情況下NOX排放超標有關問題的復函
- 發佈時間:2015-06-25 15:30:3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你廳《關於火電廠SCR脫硝系統在鍋爐低負荷運作情況下NOX排放超標問題的請示》(閩環保法〔2015〕2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國家強制標準,火電廠在任何運作負荷時,都必須達標排放。脫硝系統無法運作導致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高於排放限值要求的,應認定為超標排放,並依法予以處罰。
目前全工況脫硝技術已經成熟,火電廠現有脫硝系統與運作負荷變化不匹配、不能正常運作、造成超標排放的,應進行改造,提高投運率和脫硝效率。
特此函覆。
環境保護部
2015年6月19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