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嶺澳核電廠1、2號機組堆芯冷卻監測系統改進後進行再鑒定試驗及其系統參數修改特許申請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6-25 15:30:3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嶺澳核電廠1、2號機組堆芯冷卻監測系統改進後進行再鑒定試驗及其系統參數修改特許申請的請示》(廣核運〔2015〕19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特許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嶺澳核電廠1、2號機組堆芯冷卻監測系統改進後進行再鑒定試驗及其系統參數修改的特許申請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執行技術規格書的相關要求,落實特許申請中的各項承諾,確保嶺澳核電廠1、2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6月19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6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