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來滬逾九成為公路運輸
- 發佈時間:2015-06-25 04:29:18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陳瓊珂
記者昨天獲悉,上海一中院近一年來共受理重大毒品犯罪案46件,涉案毒品總量超過400千克,涉案被告人71名。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含無期徒刑)的共58人,佔總判刑人數的81.69%。
今年來,重大毒品犯罪的苗頭並未減弱。今年1月至5月,市一中院受理的多起大宗毒品犯罪案中,涉10千克以上毒品的就有6起。
冰毒成涉案數最多的毒品
【案例】 梁某通過長途客車將裝有毒品的一個木箱和一個紙箱從深圳托運來滬,後車輛在本市楓涇道口被警方截獲。民警從木箱內查獲白色晶體9包,從紙箱內查獲白色晶體5包,分別檢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成分和氯胺酮(俗稱K粉)成分。最終,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梁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延伸】近年來,甲基苯丙胺已經代替海洛因成為涉案數量最多的毒品種類。在市一中院審結的41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有35起涉及甲基苯丙胺。此外,氯胺酮、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甲卡西酮(俗稱喪屍粉)、尼美西泮(俗稱飛仔)、MDMA(俗稱搖頭丸)、開心水等新類型毒品,也多次出現在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如在成某等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件中,公安機關分別查獲33包甲卡西酮,凈重高達58千克。這些新類型毒品均係化學合成産品,成本低、産量高,運輸攜帶吸食更為便捷隱蔽,由此逐漸成為主要涉案毒品類型。
毒品主要通過公路運輸進滬
【案例】王某、楊某攜帶毒資現金數十萬元駕車從上海出發,前往廣東省汕尾市購買大量毒品。回滬途中,王某與陳某等人多次電話聯繫,陳某指定行駛路線,並按約定在某服務區會合。當車行至上海G15高速公路浙滬收費站時被公安人員抓獲,當場從轎車左右後車門夾層內,查獲含量為74.36%的甲基苯丙胺約16千克。法院判處王某死刑,判處楊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陳某無期徒刑,並沒收三人全部財産。
【延伸】在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案毒品除了來自金三角(泰國、緬甸、寮國邊境地區)、金新月(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交界地帶)等傳統毒源地外,近年來還出現了從巴西、哥倫比亞等南美國家攜帶毒品經香港轉机進入內地的趨勢。通常,受國際毒品團夥掌控的犯罪分子,以體內藏毒、將毒品藏匿于行李箱夾層等方式將毒品走私入境。而在境內販賣運輸毒品案中,毒品多來源於廣東等沿海地區。
運輸毒品成為主要犯罪類型。市一中院審理的71名被告人中,犯運輸毒品罪的有47人。公路運輸成為毒品進入本市的主要方式,92%的運毒者係自駕汽車或乘坐長途汽車運送毒品來滬。這主要是因為:一方面,公路運輸與鐵路、航空運輸比起來,安檢程式相對較為簡單,管理相對寬鬆;另一方面,運毒者行動較為自由,行程變動性強,易於掩蓋行蹤。此外,物流運輸、郵政包裹,甚至國際郵政快遞,也容易被犯罪分子用來運輸、走私毒品。
本地制毒犯罪現象有所抬頭。一年來,市一中院共受理4起製造毒品案件。部分被告人在實驗室內通過化學合成方法製造甲基苯丙胺,並向客戶演示、傳授制毒方法,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涉毒犯罪出現團夥化趨勢
【案例】 王某指使陳某從上海乘飛機前往四川成都與其會面,之後王某將裝有毒品的紙袋交給陳某。次日,陳某按王某的要求攜帶毒品回滬。兩人在上海某飯店交接毒品時被偵查人員抓獲,當場查獲裝在紙袋裏的大量白色晶體。隨後,公安人員又在王某駕駛的汽車內查獲大量灰色及紅色藥片,從王某入住的房間內查獲少量黃色、白色晶體。經鑒定,涉毒數量達4千克。
該案係“零口供”案件,王某到案後也始終否認犯罪行為。為準確查明事實,市一中院依法傳喚負責抓捕王某的偵查人員出庭作證。最終,王某被判死刑,陳某被判無期徒刑。
【延伸】涉毒案件中51.21%係共同犯罪,且購毒、運毒、賣毒形成一條龍。部分涉案人員還以家族、同鄉為紐帶,形成家族“涉毒團”。此外,毒品犯罪案的被告人中,累犯、再犯比例較一般犯罪高。71名被告人中,25人有前科劣跡,其中13人係累犯。此外,犯罪主體還出現了年輕化、女性化的趨勢。30歲以下的被告人佔比18.3%,年齡最小的被告人案發時僅20周歲,雇傭孕婦、哺乳期婦女參與涉毒犯罪的案件繼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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