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陷債務危機 兩度停牌籌錢均未果
- 發佈時間:2015-06-23 02:31:2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停牌僅兩日後,*ST中富公告終止籌劃重大事項。這是公司債違約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ST中富第二次宣佈終止籌劃重大事項。受此消息影響,公司股價自6月17日復牌後已連續三日封死跌停板。
在公司債違約後,*ST中富今年6月、9月分別有6250萬元、6.12億元兩筆銀團貸款也即將到期,深陷債務危機的*ST中富,在新進駐控股股東深圳市捷安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安德)沒有實力伸手救助時,如何自救?
財務危機早有徵兆
珠海中富曾是國內屈指可數的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生産企業,是可口可樂、百事可樂兩大國際飲料公司在中國的罐裝廠,亦是統一集團等眾多國內品牌的供應商。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兩樂”大規模跑馬圈地帶動了配套的飲料包裝産品快速增長。直到2010年,珠海中富還在進行産能擴張。根據年報,公司自2010年到2012年,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分別為15.3億、18.5億、32.5億;與此同時,公司資産負債率也從2010年的50%左右升到了2012年的75%左右,已超過健康線。
但2012年至今,碳酸飲料行業增速逐步放緩。從公司年報看,公司的營收自2012年起連續三年負增長。同時中富毛利率也由2010年的22%左右降到了2013年的12%左右。
營收負增長和毛利率的下滑嚴重損害了公司的造血能力,公司2012年與2013年,連續虧損。而前期積累的債務又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負擔。此後2013年及2014年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額已超過了籌資活動現金流入,財務危機萌發徵兆。
2015年5月27日,*ST中富宣佈,本于5月28日到期的公司債“12中富01”,公司僅能支付利息和35%本金,資金缺口達3.8億,無法全額兌付,債務出現實質性違約。
此次債務違約,也使其成為繼*ST雲網、“11天威債”之後,年內第三隻違約的公司債。
“12中富01”為珠海中富於2012年5月發行,募資5.9億元,債券存續期三年。因珠海中富在2012、2013年連續兩年虧損,債券自2014年6月30日起暫停交易。
兩度停牌籌錢,後又終止重大事項
今年的6月15日,*ST中富公告因籌劃重大事項即日起停牌。公告一齣,讓正為其深陷債務危機而擔憂的投資者喜出望外。“開始重組了”、“意料之中”、“沒兩個月出不來了”,在股吧,投資者紛紛看好此次停牌。
然而停牌僅兩天,*ST中富便公告,經與有關各方進行充分溝通後,認為目前實施該事項的條件尚未成熟,經審慎考慮,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事項。
“籌劃重大事項並不是單獨由上市公司決定的,還須和各方溝通,上報監管機構。發現方案無法實行下去,從而終止,也是正常的資訊披露現象。”*ST中富董秘韓惠明向新京報記者解釋為何僅停牌兩天便終止籌劃重大事項。
知曉*ST中富內情的人士對新京報表示,*ST中富近期屢次籌劃重大事項,都是在“找錢”還債。
對此,韓惠明並未否認。他表示,公司正在制定方案籌措資金,但因公司債違約至今時間較短,各方還需溝通,並未有實質性動作。
上述終止籌劃重大事項,為*ST中富不到1個月時間內的第二次。在確定公司債違約的5月27日當晚,*ST中富也發佈了終止籌劃重大事項的公告。其原擬籌劃控股股東對公司財務資助,在解決公司存在的債務情況,使之符合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條件後,將由公司對控股股東進行非公開定向增發。
*ST中富在終止籌劃重大事項公告中解釋,因銀團對*ST中富採取關閉網銀和限制存取等方式,且不同意解除限制,控股股東捷安德向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前提條件不符合,故終止籌劃重大事項。
控股股東捷安德在放棄資助的公告裏稱,“我司在貴公司的公告當中獲悉,銀團目前對貴公司採用關閉網銀和限制存取等方式,限制和扣劃貴公司自有資金,收取高額保證金等,貴公司主要資産目前仍抵押在銀團名下,無法用作新的融資用途。因此,我公司同意在銀團有效消除前述風險、積極配合貴公司採取各種方法來解決問題的前提下,于近日向貴公司提供5900萬元進行財務資助,用以償還‘12中富01’公司債。”
控股股東或無力救助
連虧兩年後的2014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東開始轉讓部分股權。當年3月捷安德受讓ASIA BOTTLES(HK)COMPANY LIMITED(亞洲瓶業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中富11.39%股權,涉及價款約為3.5億。2015年1月雙方完成股權轉讓,捷安德成為第一大股東。
然而從財務數據看,捷安德並未有能力對*ST中富進行財務資助。根據*ST中富2015年一季度報顯示,2009年2月才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捷安德,主要從事煤炭、建材等大宗商品貿易,註冊資本5000萬。2015年一季度其營收2.79億,但凈利潤虧損約2900萬。
監管部門也對捷安德是否具有財務資助*ST中富的實力持懷疑態度。5月20日,廣東證監局發函要求公司自查大股東對公司的財務資助是否構成承諾事項。公司回應稱,並非承諾,僅是雙方“往來函件”。
與此同時,捷安德自身也是官司纏身。與終止籌劃重大事項公告同一日,*ST中富公告,因在一宗標的約為1495萬元的金融借款糾紛案中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捷安德持有的*ST中富全部1.46億股已被8家法院輪候凍結。
而據*ST中富此前公告,捷安德在受讓ABHK上述股份後,就將持有的*ST中富全部1.46億股股票,質押給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籌錢之路被堵
讓*ST中富雪上加霜的是,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對*ST中富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讓*ST中富無論是向銀團再抵押貸款,還是通過資本市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都變得困難重重。
4月30日,*ST中富披露延遲了一天的2014年年報及2015年一季報。內容出人意料,因持續經營事項,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14年度審計報告。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認為,*ST中富及其子公司的合併資産負債表中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産達8億,同時,公司已違反銀團借款協議若干限制性條款,因此該銀團借款的借款人有權隨時要求提前全額償還銀團借款,這些情況連同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所述的其他事項,表明可能導致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産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韓惠明向新京報確認,延遲一天公佈年報,確為公司在與會計師事務所就審計意見進行溝通採取的臨時措施,但溝通並未達到理想效果。
根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規定,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註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不具備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
為了還債,*ST中富也曾與3家銀行進行溝通,欲以現有具備條件的5塊土地進行質押,獲得不超過2億元的銀行貸款,但最後均以失敗告終。
韓惠明對新京報表示,公司2014年年報被會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不符合許多銀行的風控要求,從而導致抵押貸款未成功。不過其表示,公司還在努力與其他銀行接觸洽談。
觸發限制性條款,銀團限貸
業內人士對新京報表示,*ST中富無法從銀團獲得新的貸款補充流動資金,還在於公司第一大股東的變更,觸發了銀團借款的限制性條款。
2012年,*ST中富與7家銀行簽訂的銀團貸款協議,貸款協議要求“公司應當確保實際控制人維持其實際控制人的地位。並且實際控制人如轉讓借款人代表股權的,需徵得全體貸款人同意。”在今年1月,*ST中富大股東已有ABHK變更為捷安德。
在此次貸款協議中,*ST中富已將大部分公司資産抵押給銀團以獲取20億元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上述貸款中,在今年6月、9月分別有6250萬元、6.12億元兩筆銀團貸款即將到期。對於6月24日即將到期的6250萬元貸款。*ST中富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正與銀行談貸款展期事項。
已無更多資産能用來抵押償債的*ST中富,則寄希望銀團能繼續貸款,並將限制公司使用的資金及保證金11859萬元解除限制,以解決公司目前面臨的債務危機,但上述要求都被銀團以“不符合貸款協議中的相關約定”否決。
“現在的公司重心全部放在公司債這邊,先償債,債不償,其他的也沒什麼可以做的。”韓惠明對新京報表示。
□新京報記者 李春平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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