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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媒體:融合發展方興未艾

  • 發佈時間:2015-06-22 05:45:1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帶來網民閱讀習慣的全新變革。應對挑戰,傳統媒體需要對生産流程、傳播渠道、傳播平臺進行變革。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不僅體現在資本與內容層面,還包括技術突破、版權合作等更深層次的合作

  “他們給尼泊爾帶去更多生的希望,致敬!”4月28日,央視新聞官方微網志一條關於中國政府醫療隊在尼泊爾開展救援的微網志,24小時內轉發達3719次。“每逢大事上微網志,看看大家怎麼説。”四川大學大三學生牛玲玲這樣告訴記者,她的話折射出了當下新媒體的力量。

  去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新形勢下如何推動媒體融合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做出了具體部署。如何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發展,在媒體格局的深刻變化中提升主流媒體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網際網路+媒體推動融媒體的誕生,讓傳統媒體展現出新的活力。

  轉型“新移動”

  人民網董事長馬利對去年4月在廈門大學的一次調研記憶猶新,“一個大學生告訴我,他們連新聞網站都不看,就看看打遊戲時推送的新聞彈窗,如今有八成用戶通過社交網路閱讀新聞,連新聞網站都‘老’了。”

  變化的根源,是移動網際網路的普及帶來網民閱讀習慣的全新變革。來自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國手機網民已達5.57億,在整體網民中佔比達85.8%,手機早已成為第一大上網終端。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瀋陽坦言,“70%的人每天摸到手機,第一選擇是打開社交應用,傳統媒體必須接受這種變化。”

  媒體融合首先帶來的是生産流程的變化。光明日報融媒體中心主任陸先高告訴記者,傳統媒體向移動網際網路靠攏,必須要把內容采編和發佈統一在一個技術平臺上,根據新聞事件的特點和過程來佈置採集方式,協同作業。

  傳播渠道也隨之革新。《2014中國媒體移動傳播指數報告》對全國200家報紙、137家雜誌和全國省級以上電視廣播媒體進行了統計,以微信為例,報紙和雜誌入住率分別為93.5%和87.6%,其中都市報的入住率高達100%,報紙類微信公眾號文章閱讀數達到10萬及以上的數量有168個,佔比84%。“雙微賬號互動+多個APP客戶端”形成了傳統媒體的移動化格局。

  在馬利看來,傳統媒體還應學會平臺化,將文字、圖片、音頻、視頻乃至投票、遊戲等多種形式綜合起來呈現新聞,並通過産品創新實現與用戶的深度互動。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譚天認為,未來傳統媒體要學會製造場景,“比如,深圳電視臺開發了手機功能‘搖一搖’,觀眾在看節目《一時間》時‘搖一搖’,便會得到積分和獎品。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的未來,就是要構建出全新場景,響應用戶的需求,從而創造出全新的價值。”

  合作“謀新篇”

  有34年曆史的老牌雜誌《讀者》,將觸角伸向了網際網路電影。在第五屆北京國際電影節上,優酷馬鈴薯集團和讀者傳媒、深藍傳媒簽署戰略合作夥伴協議,3方將共同合作,將《讀者》獨家提供的300篇文學作品轉化成影視作品。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既體現在傳統媒體的主動轉身上,也體現在傳統媒體與網際網路巨頭們的“無縫”合作上。今年3月,光線傳媒發佈公告稱,阿里巴巴集團斥資近24億元購入9909萬股光線傳媒增發股,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阿里巴巴旗下的阿裏影業則與深圳廣電達成戰略合作,阿裏影業集團CEO張強告訴記者,雙方將探討推出電商電視劇合作機制,共同開發、聯合投資製作定制劇。

  除了資本與內容,線上線下的合作還體現在打破技術門檻上。今日頭條副總裁夏勇透露説,今日頭條正在開發一個數據平臺,可以對受眾關注點、受眾結構、閱讀習慣等進行分析,並將分析結果反饋給傳統媒體,幫助傳統媒體提升在移動互聯時代的影響力。

  版權“新價值”

  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融合之路上,版權一直是個繞不開的“坎兒”。

  “在融媒體發展中,智慧財産權意義重大,網路傳播同樣需要保護版權。”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説。4月22日,國家版權局發佈的《關於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明確提出:除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外,網際網路媒體轉載包含著作權人獨創性勞動的消息、通訊、特寫、報道等作品時,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監管部門為傳統媒體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釋放出積極的信號,新京報編委全昌連表示,這一通知的出臺,將有利於指導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之間加強版權合作,“激勵內容生産者做好原創,生産優質的內容,真正讓著作權益人的成果得到尊重,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除監管外,版權保護還有賴於技術平臺的支撐。今年2月,微信公眾平臺上線了“原創聲明”功能,對原創文章添加“原創”標誌,當該文章在公眾平臺被其他用戶使用時,系統會自動為其註明出處,並同時發送站內信通知原創者。

  提高優勢互補、開發多層次傳播、重視新規則,“網際網路+媒體”的路才能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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