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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農村消費糾紛聯動化解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6-17 09:30:32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市懷柔區北部山區的湯河口法庭,湯河口工商所及轄區的湯河口鎮司法所、琉璃廟鎮司法所、寶山鎮司法所、長哨營滿族鄉司法所、喇叭溝門滿族鄉司法所等五個司法所,共同建立懷柔區北部山區農村消費糾紛聯動解決機制,加大消費領域法律法規宣傳和消費糾紛的調解力度,暢通山區群眾利益訴求渠道,依法、及時、有效預防和化解消費糾紛,以營造良好的農村消費環境。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特別是山區農村消費糾紛逐漸顯現,需要進行必要的引導和指導,更需要相關部門提前介入化解。首先,當地青壯年勞動力一般在平原地區打工,居民主要是留守的老人、兒童和婦女等弱勢群體,大部分生活不是很富裕,經常有沒錢打官司的情況。其次,群眾文化素質不高,法律知識不夠,不知道保存證據,不懂得自己的權利義務。

  據了解,新建立的消費糾紛聯動化解機制一是堅持關口前移原則,努力從事後維權向事前維權延伸,從源頭上預防消費糾紛的産生。二是堅持首接負責原則。在消費者消費糾紛産生後,最先受理當事人諮詢、投訴的部門作為第一責任部門,全程負責對糾紛解決的全程協調和訴前調解。法庭、工商所、司法所要積極進行訴前調解,避免糾紛成訴。三是堅持工作聯動原則。為此,湯河口法庭、工商所及轄區的五個司法所建立懷柔區北部山區農村消費糾紛聯動解決機制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消費糾紛領域預防、化解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並建立了農村消費糾紛聯合調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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