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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屍男童生前的救助疑雲

  • 發佈時間:2015-06-15 09:32:12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走失半年找不到

  各個環節走過場

  ■特約記者 程喆

  原來體重90多斤的孩子在失蹤半年後變成了一具皮包骨頭的“幹屍”,新聞一齣,即引來媒體和網友的強烈關注,一時間事件真相撲朔迷離,社會輿論眾説紛紜。目前,河南信陽“幹屍男童”事件的賠償方案已經給出,針對當地官方13萬多元人民幣的賠償,受害者家屬拒絕接受。對於官方的責任劃分(受害男童承擔70%責任),家屬在不滿之餘,還發出傷心質疑,報了警為什麼沒有資訊聯網?兒子為何瘦成皮包骨頭?兒子身上為何有傷?究竟是誰不作為?

  調查結果 走失男童“70%的責任”

  河南信陽“幹屍男童”事件的賠償方案已經給出,男童家屬一共獲賠133946.15元,“這13萬多元,我們一分錢都不會要。”男童父親稱。

  讓男童家屬疑惑和不滿的是,在信陽市政府出具的責任劃分和賠償清單中,男童王志強本身患病承擔70%的責任,家屬承擔15%的責任,救助站管理過失承擔15%的責任。

  男童已經去世,為何還要承擔70%的責任?根據媒體報道,今年3月31日,男童被急救車送到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被診斷為營養不良、貧血、急性胃炎、低蛋白血症、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等,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鑒定結果顯示,孩子患重度營養不良(惡病質)伴褥瘡形成,合併多部位結核病變,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亡。於是,當地政府認定“幹屍男童”自擔70%責任,是因為兒童自身患惡病質而死亡。

  目前,男童家屬不滿目前的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其父表示,相關政府部門在兒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過失。信陽市政府工作組表示,如家屬不滿賠償可以採取法律途徑。

  步步驚心 派出所短暫停留

  據男童王志強的父母回憶,2014年10月2日,孩子和家裏人説,門口玩一會兒去。一個小時後,午飯時間到了,孩子還沒有回來。

  家裏人在孩子經常去的地方找到第二天淩晨5時,都沒有找到。兩天后,夫妻倆到派出所報案,民警詢問了孩子的年齡、姓名、身高、穿著等詳細資訊,還讓他們沖洗了孩子的一寸照片。之後,將他們帶到浉河區公安分局抽血。公安表示,一旦撿拾到孩子,要比對DNA。夫妻倆説:“分局的人説孩子走失的資訊都是聯網的,有了消息會打電話的。”他們至今也不知道當時公安的這些做法算不算是立案了,因為沒有收到回執。

  夫妻倆一直沒有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而在此期間,男童其實已經被警方找到。

  事後,聯合調查組公佈的事件調查結果顯示,老城派出所在接到群眾報案稱有走失男童後,將該男孩帶至派出所了解情況。該男孩説不清父母姓名、家庭住址等情況。於是,派出所將男童送到救助站。

  顯然,兩個派出所對於王志強的走失和找尋資訊並沒有匯集。事後,他們曾找過老城派出所,民警告訴他們,派出所之間的這種資訊是沒有聯網的。

  兩度輾轉養老院

  據信陽市民政局通報的材料,2014年10月,男童被送到救助站後,就被轉送到了新天倫老年公寓。一直到次年3月,男童一直在新天倫老年公寓內。今年3月,救助人員所住的三層小樓要裝修,救助站安排大約100名人員轉移到羅山縣康馨社會養老服務中心。

  男童究竟是在何處、何時染病的,目前並無結論。2015年1月,養護院發現王志強身體不適,向信陽市救助站反映,救助站安排工作人員將王志強送至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診斷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那是王志強第一次住院,前後共住了7天。

  2015年2月,養護院院長向前來查看的救助站工作人員反映,王志強不主動吃飯,身體瘦弱。3月底,他再次被送到醫院,那時他的身體狀況已經惡化。他被描述為“消瘦一月”,人體多器官已經有了衰竭的跡象。

  康馨社會養老服務中心和新天倫老年公寓的説法不一。新天倫老年公寓院長蔡正紅説,孩子愛動、調皮,一開始飯量還不錯。今年1月感冒後,“回來後明顯吃得少了,之後的一個月瘦了下來。”蔡正紅説,“但我們保證每天都讓他吃飯。”

  康馨社會養老服務中心的張院長則説,今年3月,男童和100多名人員轉移過來,印象中“身體像一直蜷縮著,幾乎不能走路,從大客車上下來時,救助站工作人員是半扶半抱著他走下車的”。

  為何“消瘦一月”

  在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就醫18天后,王志強去世。男童家長依然沒有從警方或是救助站方面得到任何消息。一位朋友稱,在公交站臺的報欄裏看到《信陽日報》的一個公告。其中,一個孩子看上去很像王志強,説4月18日因病去世。

  男童家屬在殯儀館見到兒子屍體後,發現走失時90多斤的男孩變成了皮包骨頭。男童全身似乎要蜷成一團,“不是舒展開的那種,感覺死前很痛苦”。男童父親認為兒子遭到虐打和饑餓。

  根據媒體報道,在男童待在新天倫老年公寓的半年間,其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男童父親稱,有在新天倫做過護工的女士告訴他,“很多孩子被打”“打得可狠了”。再加上看到孩子的死狀,男孩父母認為,其在養老院遭受了虐待。而信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了解的是,被救助期間,孩子沒有受到虐待。但孩子究竟是為何生病,是自身原因,還是外部環境導致,目前並沒有相關調查結果。

  屢次失之交臂

  更讓夫妻倆不解的是,報了警為什麼沒有資訊聯網?兒子為何瘦成皮包骨頭?兒子身上為何有傷?

  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顯示,就派出所而言,老城派出所在接警並找到王志強後,沒有對其進行採血和資訊比對,也沒嚴格按照規定安排其在派出所滯留24小時,而是直接將其送往信陽市救助站。

  另外,信陽市110指揮中心在接到浉河區公安分局民警詢問市區內有無失蹤人員情況時,接警員在沒有查出警記錄的情況下,直接回答“不知道”。

  這兩個細節表示,派出所和接警員都存在工作失職的情況。

  另外,信陽市救助站在接收王志強期間,在接收、托養、治療等環節上存在沒有進行指紋採集、沒有及時安排送醫和發佈尋親公告,這也是失職行為。此外,在王志強第二次入院時,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沒有對王志強進行必要的病因檢查和有效治療,醫院也存在失職情況。

  前前後後,從派出所到醫院,因失職而被處分的人多達18人。

  王志強母親刁秀反映,王志強10月2日走失前已走失過2次,一次是從兒童福利院找回,一次是民權派出所送回,雖然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也證明,按照程式,走失的孩子是有被找到的可能的。“問題反映到哪個環節,哪個環節都履行職責了。但是,沒有任何一個環節能在履職時進一步追蹤、比對、搜索失蹤人員資訊。或者説,過場都走了,程式都履行了,但是沒有真正用心去做!這一次,王志強就這樣和父母永遠錯過了。”一位知情人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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