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津閩自貿區稅政“向滬看齊”
- 發佈時間:2015-06-09 15:32:05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張鈺蕓)財政部昨天在其官網披露了廣東、天津和福建三個自貿區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上海自貿區已經試點的進口稅收政策原則上可在三個自貿區進行試點。
通知中明確,在三個自貿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中試點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即對設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企業生産、加工並經“二線”銷往內地的貨物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根據企業申請,試行對該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徵收關稅的政策。
此外,在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前提下,允許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立保稅展示交易平臺。
通知中還表示,自貿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施範圍和稅收政策適用範圍維持不變。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珠海橫琴稅收優惠政策不適用於自貿試驗區內其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