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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先鋒劉文勝

  • 發佈時間:2015-06-08 05:46:49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查辦職務犯罪,事關大局,責任重大,使命神聖!無論多難,都要辦好辦準,辦成鐵案。”劉文勝幹了21年檢察工作,其中有18年時間都在與職務犯罪打交道。

  雖然已是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可劉文勝對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還是一如既往地“癡情”。

  近9年來,劉文勝主辦和參與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37件、涉案人員159人。4年前,他開始分管反瀆職侵權工作,至今已查辦瀆職侵權案件16件,涉案人員22人。

  鹽城市原一國企改制案涉及下崗職工切身利益。2013年8月,鹽城市檢察院將這一案件交給濱海縣檢察院。100多天的時間裏,為摸排職務犯罪線索、尋找證人,劉文勝和他的反貪團隊一起走訪群眾,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先後赴浙江、雲南等5省調查取證,累計行程8000多公里,取證談話近百人,查閱賬目2000多本,形成卷宗材料32卷。最終,他們將侵吞國家和職工利益的7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

  劉文勝每年有近300天和幹警們一起吃住在辦案點。他曾連續4個多月駐點辦案,案件審查階段每天睡眠不超過4小時,沒有節假日的工作狀態早已是常態。

  2009年,濱海縣一些群眾的醫藥費不能及時報銷。劉文勝帶隊秘密初查後,初步掌握了縣醫保中心負責人收禮受賄、濫批定報點等問題。他一方面組織力量,用最短的時間查清犯罪事實;一方面積極化解群眾因查案所引起的恐慌心理。最終,縣醫保中心負責人和相關責任每人平均以犯受賄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

  “只要群眾有反映,我們就要有行動。”2012年,劉文勝接到一個鄉鎮養殖戶反映該鎮工作人員在申報發放養鵝專項補助資金中存在弄虛作假的問題。劉文勝第一時間啟動線索評估機制,帶隊前去核查,很快確定了該問題的真實情況,並查清了相關人員夥同養殖大戶騙取國家專項補貼30萬元的犯罪事實,維護了群眾的切身利益。

  “打擊犯罪很重要,預防犯罪更重要,應該舉一反三,延伸工作觸角。”對劉文勝來説,查辦案件的關鍵在於懲前毖後。每辦理一件職務犯罪案件,他都指導辦案人員認真分析發案原因、存在問題及解決方法,及時向發案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形成一案“一分析、一總結、一建議”的辦案模式。

  “檢察機關發揮查案優勢,積極開展預防工作,通過提出便於操作、行之有效的檢察建議,才能促進行業的制度和機制建設,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劉文勝説。

  劉文勝堅持不枉不縱,嚴把案件品質關。他結合自己多年辦案實踐,創新提出《辦案安全注意事項25條》,有效防範了辦案安全事故的發生。他精心歸納總結的“定靶、攻心、拆盟、固證、類鑒”10字5策偵查法,被同事們稱為“穩勝工作法”。

  不打聽案情、不替人説情、不收受禮品,這是劉文勝與家人的“約法三章”。在當地,劉文勝的“絕情”讓人望而卻步。

  “作為一名反貪幹警,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雖然日子緊巴,但活得坦然,睡得安穩,過得踏實!”劉文勝時刻告誡幹警,要抗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管得住小節、保得住底線。他言傳身教,帶出一支紀律嚴明、廉潔高效的反貪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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