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又同居非婚生子誰來養
- 發佈時間:2015-05-29 07:32:44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男女雙方離婚後,孩子判給男方撫養。然而,女方由於捨不得自己的孩子,不久又回到男方處同居生活,又一次懷孕生子。那麼,雙方在同居期間的非婚生子究竟該由誰來撫養?近日,安徽省涇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非婚生子女撫養糾紛案,一審判決原告吳某與被告黃某的非婚生子黃小某由黃某撫養。
吳某、黃某原係夫妻關係。2006年5月,黃某生育一子,取名吳小某。2010年7月,二人協議離婚,並約定婚生子吳小某隨吳某生活,吳小某的撫養費全部由吳某承擔。
2011年10月,由於捨不得孩子,黃某回到吳某處與其同居生活,期間黃某再次懷孕。2013年5月,黃某生下第二個孩子,取名黃小某。後因與吳某及其家人再次發生矛盾,黃某留下孩子,獨自回到老家湖北省某縣娘家。現吳某訴至法院要求黃小某由黃某撫養。
法院認為,非婚生子由哪一方撫養,雙方應協商解決。現由於二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因黃小某目前未滿兩周歲,且吳某正在撫養另一孩子吳小某,故黃小某由黃某撫養較為適宜。遂作出如上判決。 張玲齊軍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