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漫遊費勢在必行
- 發佈時間:2015-05-29 03:33:25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 錕
隨著電信運營商新一輪“降費提速”方案公佈,不少媒體對運營商收了近30年的漫遊費提出質疑:當前國內漫遊接近零成本,為何還要收取?
國內漫遊費收取的依據是什麼?漫遊費收取源自通信網路建設初期的分區域管理。在上世紀模擬手機時代,手機用戶一旦離開本省市後就無法使用,必須接入當地網路,這就需要開通漫遊功能。而且,在沒有網際網路的時代,必須由用戶所在地電信運營商向另一地的運營商提出申請,為其用戶接入當地網路,而且大多需要人工操作,通過電話來進行告知,所涉各環節會産生大量成本。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收取一定的漫遊費是合理的。
但隨著網路時代到來,用戶從一地到另一地的漫遊接入,均可通過電腦後臺程式自動完成。脫離人工操作,成本已大幅度下降。這給了運營商下調漫遊費的空間,近年來運營商雖有過下調動作,只不過小幅的下調明顯沒有達到用戶預期。
在國外,漫遊費也是存在的。例如,美國的不少運營商搭建的是區域性網路,為其用戶接入並使用其他運營商網路,也會産生不少成本,這就要收取一定漫遊費。但如果是AT&T等網路建設覆蓋全美的運營商,則基本取消了漫遊費。
再看國內,三大運營商各自的網路基本覆蓋全國各地,理論上應該和美國的AT&T一樣,取消漫遊費。但三大運營商似乎仍然不捨得下調更不要説取消漫遊費。原因有三:
第一,國內運營商漫遊業務利潤佔比近10%。在新型增值業務利潤點難以突破的前提下,漫遊費是很大一塊肥肉。
第二,雖然近兩年通信領域逐漸向民資放開,但力度和領域仍有限,市場競爭仍然不足。
另外,運營商們手裏還拿著行業標準的“護身符”,即2008年工信部下發《關於降低完成行動電話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的通知》規定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為主叫0.6元/分鐘。可是國內電信網路從2G到3G,再到如今的4G時代,這一標準卻沒有作過大的調整,似乎已不合時宜。
綜合上述各種情況,筆者以為,國內漫遊費即使不能一步到位取消,下調也是勢在必行。要麼,監管部門修改相關標準,降低或取消漫遊費,推動運營商改革;要麼,運營商主動作為,回應市場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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