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所修改風控和套保相關細則 6月10日起執行
- 發佈時間:2015-05-28 13:44:3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5月28日電(記者劉開雄、趙曉輝)記者28日從鄭州商品交易所了解到,鄭商所已發佈通知,對《鄭州商品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鄭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等2個業務實施細則的6項內容進行修訂,修訂後的規則自2015年6月10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此次修改的業務細則內容包括:減少保證金調整梯度,降低近月合約保證金水準;減少限倉調整梯度;下調一號棉、菜籽粕等3個品種交割月保證金標準;放寬甲醇、白糖等5個品種限倉標準;統一非期貨公司會員與客戶限倉標準;取消“一般月份套保額度自動轉化為臨近交割月份套保額度”等。
新修訂的《鄭州商品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突出的變化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近月保證金標準提高的時間延後了5個日曆日,二是交割月前一個月保證金標準整體下調。這將降低投資者近月合約的交易成本,促進近月合約活躍,便於産業客戶套期保值,提高市場運作效率。
在防範市場風險方面,根據已修訂的《鄭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鄭商所對限倉標準調整幅度較大,將取消“一般月份套保額度自動轉化為臨近交割月份套保額度”。隨著期貨市場的創新發展,為避免一般月份套保額度向臨近交割月份自動轉化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確保市場平穩健康運作,鄭商所取消了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