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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來信:農民為什麼寧入互助會也不求銀行?

  • 發佈時間:2015-05-26 15:50:5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濟南5月26日電(記者徐金鵬、婁辰、席敏)隨著鄉村經濟的日益活躍,農戶的借貸需求也越來越強烈。記者在魯南一個鄉鎮採訪時了解到,部分農民寧肯加入非法的民間互助會,也不願去求正規銀行。農民用腳投票的背後,折射出怎樣的農村金融生態?

  山東省滕州市西崗鎮西鄰微山湖,總人口13.1萬人,2014年實現生産總值106億元,曾榮獲“全國重點鎮”“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等榮譽稱號。在這個鎮的高廟東村、高廟北村等村莊,幾十年前出現的民間互助會一直流傳了下來。

  一名高廟北村村民隨身攜帶了一張皺巴巴的列印紙,記錄了23個村民之間的資金互助行為。自農曆2010年7月6日起,目前共有18人通過競標取得了資金使用權。

  據高廟東村老人回憶,他們小時候村裏就有互助會,例如,誰家有人過世,發不起喪,就可以組織“老年會”。為年輕人結婚組織的叫“青年會”,為蓋房修屋組織的叫“屋會”。雖然互助會的歷史很長,但數量、規模、範圍都有限。

  最近幾年,蓋房、買車、開飯店、辦超市,甚至是繳計生罰款,都可以“起會”。互助會的數量雖然難以準確統計,但村民們估計有七八十個。單個互助會的會員,也從過去的不超過20個,發展到30個左右,多的能達到60多個。參會範圍,從高廟東村、北村等幾個村莊向周邊村莊擴展,附近一座煤礦的礦工也慢慢參與進來了。

  村民單兆海目前參加了19.5個互助會(其中一個為兩人合夥),每年入會的資金多達8萬元。“過去每股幾百元,現在沒有低於1000元的。”他説。

  互助會作為一種自發的非正規金融組織,廣泛流行于我國農村,東南沿海地區尤為盛行。互助會一方面能解決農村家庭日常生活中的資金需要,促進民間消費和投資,但另一方面,一旦信譽鏈條破裂,出現“倒會”,不僅會使農村家庭遭受重大損失,還會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加劇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

  熟人社會、道德約束等機制是民間互助行為維繫的基礎,隨著西崗鎮民間互助會參與範圍的擴展,人員的複雜化,互助會的風險在增加。最近幾年,已經發生了兩起個別會員拿不出會金的情況。

  農民為什麼不通過正規的金融機構去獲取資金支援,反而要加入地下的互助會呢?村幹部反映,以互助會的形式借貸,利息要比銀行低,同時簡便快捷,只需遵循約定俗成的規矩就行。還錢時也不用一次還清,一年還三五千就行了。所以,村民大多已形成習慣,要用錢就“起會”,有閒錢的,也首選入會獲息。

  與之對比,銀行類金融機構基本不適應農戶的需求。多名村民反映,正規金融機構繁瑣的貸款程式,複雜的抵押和擔保要求以及相對較高的貸款成本,對他們來説是一道難以也不願逾越的門檻。

  西崗鎮農業辦副主任張永説,針對農村金融的特點,各商業銀行也進行了一些探索,例如小額信用貸款、三戶聯保貸款等。但在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風險控制非常困難,這也使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步子不大。

  當地銀行業人士反思説,正規的銀行機構下農村,大多是把針對城市的那一套成熟的金融模式,原封不動地移植了過去。比如,城市金融模式需要抵押物,到了農村之後也要抵押物,而農民真正值錢的土地、房屋、機械、大棚等,銀行又不認可。再比如,城市金融模式需要一系列的評估、擔保等程式,可到了農村,面對千千萬萬的小農,如果每個都走一遍固定程式,累也把銀行累死了。如果不進行系統性地創新,銀行類機構難以在農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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