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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大觀電子屏怎麼漂白的:郭文貴宴請宋建國

  • 發佈時間:2015-05-25 10:28:07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市北四環外,毗鄰鳥巢和水立方,火炬造型的盤古大觀樓體上,巨大的室外LED顯示螢幕不停播放著廣告。

  招商資料稱,盤古大觀LED螢幕由位於A至D座的7塊彩色LED屏組成,總面積2753平方米,報價是45萬元/季度。

  從最初的違規設置、要求堅決予以拆除,到最後風雲突變,身份合法,盤古大觀LED顯示屏深深打上了權力的烙印。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長宋建國案讓人們得以窺見隱秘的一角。

  2008年8月前,盤古大觀全部投入使用。此前,相關部門已要求拆除違規設置的戶外電子顯示屏。

  2008年2月14日,北京市朝陽區市政委向朝陽區城管監察大隊送達《關於拆除亞運村地區違規戶外廣告設施的函》,要求在2008年2月23日前,城管大隊將摩根大廈東側墻體新設置的一塊戶外電子屏拆除完畢。

  2008年3月3日至7月25日,朝陽區城管監察大隊、北京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城管局先後十余次以通知、函、情況報告等形式,甚至到盤古氏投資公司召開電子顯示屏的拆除工作會,也沒能拆掉電子顯示屏。每次都限期拆,期限過後再下達新的期限。

  但在此後,事件朝著有利於盤古大觀的方向發展。

  2008年11月21日,北京市相關部門召開會議,議定“鋻於盤古大觀大螢幕設置與建築物合為一體的現實情況,待規劃部門對其完成審批手續後,由市市政管委為其設置的大螢幕辦理審批手續。”

  2008年12月3日,北京市市政管委通知盤古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一個被認定違法的項目為何突然變得合法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材料顯示,2008年6月,盤古大觀負責人郭文貴找到國家安全部的高某出面宴請宋建國,請其協調安排幾副京A和京A8的牌照,及加快審批盤古建設大螢幕的手續。

  按照規定,像盤古大觀這種戶外大顯示屏需要進行交通安全影響評估,徵求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所以如果交管局不同意,盤古大觀的戶外顯示屏肯定也辦不下來。

  2008年11月17日,北京市市政管委發函請交管局對盤古大觀的電子顯示屏設置進行交通安全評價。

  第二天,北京市交管局回復,意見是“北京市盤古氏投資公司在北四環路盤古大廈建築上設置的7塊電子屏,對交通安全沒有影響,同意設置。”

  宋建國辯護律師稱,關於盤古大觀電子顯示屏通過交通安全影響評估一事,宋建國一直辯稱,國家安全部出具了公函,通過評估是為了配合該部門的工作。

  這個復函為什麼回復的這麼快?北京市交管局一位工作人員稱,因為奧運會之前盤古大觀就已經設置了,大家都能看得到,是後補的手續,我認為這是先斬後奏的。領導告訴我這件事比較急,趕緊把這件報上來,所以我們回復比較快。

  北京市交管局回復當天,北京市市政管委向市政府建議,“盤古大觀建築物上附著設置的7塊電子顯示屏,建議納入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予以保留,其中A座東、南、西3塊和B座一塊顯示屏作為戶外廣告設施,C1、C2、C3三座樓體顯示屏作為美化環境的裝飾性設置,不得發佈戶外廣告。”

  2008年年底,盤古大觀電子螢幕被允許播放廣告。

  2015年1月16日,中央紀委官網通報稱,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黨委委員馬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據財新傳媒報道,馬建動用國家安全力量為郭文貴謀取利益。

  本報北京5月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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