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增加資訊披露時段 指定媒體實時網路轉載
- 發佈時間:2015-05-25 09:28: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恒
24日,上交所發佈《關於增加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時段相關工作的通知》,新增交易日早間、午間以及非交易日披露時段。而為保證資訊傳播的廣泛性和有效性,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也將在第一時間通過上交所網站數據交換端口抓取已披露的公告,並在其網站予以實時轉載。
從《通知》內容看,上交所本次為滬市全體上市公司新增交易日早間7:30至8:30、午間11:30至12:30,以及單一非交易日或連續非交易日的最後一日13:00至17:00共三個披露時段。在上述時段內,上市公司可通過資訊披露指定媒體和上交所網站,發佈《通知》規定範圍內的公告。
本次將交易日早間披露時段的公告類別限定為四類,即澄清與説明公告、停復牌提示性公告、重大合同公告以及發行其他融資産品公告。交易日午間披露時段的公告類別則限定為兩類,即澄清與説明公告和停復牌提示性公告。據測算,上述公告類別能夠滿足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早間和午間披露公告的實際需求。同時,考慮到實踐中上市公司在非交易日披露公告的應急需要,將非交易日披露時段的公告類別限定為直通車公告。
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本次新增資訊披露時段,主要有三方面考慮:一是適應滬港通業務發展需求,縮小與香港市場資訊披露時段的差異;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停牌;三是與擴大直通車公告範圍相銜接。
另據介紹,本次對新增資訊披露時段的公告範圍有所限定,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增披露時段主要是為解決上市公司未能在交易日盤後及時披露重要公告的問題,減少停牌。經梳理近年來滬市晨間緊急停牌事由發現,公司需要披露澄清與説明、重大合同等特定類別公告的頻率較高。其次,從港股市場多時段資訊披露制度的實踐看,其未限定不同披露時段的公告類別,但上市公司90%的公告通過晚間時段披露,在早間和午間披露的公告僅分別佔5%左右,並且主要為海外監管公告或突發事件公告。
此外,《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早間和午間資訊披露時段,通過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發佈公告。據了解,為保證資訊傳播的廣泛性和有效性,證監會指定資訊披露媒體除于下一個交易日刊登公告外,還將在第一時間通過上交所網站的數據交換端口,抓取已披露的公告文本,並在其網站予以實時轉載。因此,市場人士指出,普通投資者需要儘快熟悉適應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早間和午間通過網站披露資訊的新情況。
同時,相關人士透露,上交所還將根據先期實踐情況,逐步擴大新增資訊披露時段適用的公告類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