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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網被指與“李鬼”搭檔

  • 發佈時間:2015-05-23 07:35:08  來源:南寧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虛假宣傳、強制購物、路線縮水、合同不簽、隨便轉團……記者調查發現,市場需求旺盛的都市“一日遊”,其實黑幕重重,多處違反旅遊法。然而,讓人更加心生疑惑的是:這套“低價攬客+購物返利”的運作模式存在多年,監管為何始終跟不上?

  豪華遊輪變2元渡輪

  記者調查發現,“上海一日遊”黑幕不少,一些網站、旅行社線上線下更是“花樣兒”百齣:——純玩團“加塞”購物,導遊誘導付費項目。記者暗訪體驗了美團網上一條以“無購物”“純玩團”為賣點的“上海全景一日遊(VIP最新線路)”線路。遊覽期間,導遊將團友帶到一家宣稱專門售賣竹炭纖維製品的上海華森健康生活館購物,團友“被參觀”長達一小時。

  網站上明確指出,美團的這一線路中包含了價值50元的中華藝術宮遊覽,但旅遊大巴卻直接開到需要自費參觀的“月亮船”,金姓導遊在全團百來名遊客均花費50元參觀這一項目後才帶團到不收費的中華藝術宮。與此類似,同程網地接導遊也存在誘導、變相強迫遊客額外參加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

  以上做法明顯與法律相悖。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豪華遊輪變2元渡輪,“挂羊頭賣狗肉”事件頻出。記者調查發現,美團和中國旅遊網的“上海一日遊”均以黃浦江豪華遊輪為賣點,實際上,團友們卻被帶去乘坐票價2元的黃浦江渡輪。帶全家人參加“上海一日遊”的一名團友説:“太氣人了,明明説是遊輪,變成了渡輪!”遊輪變渡輪,這一行為直接違反了旅遊法中“旅行社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的相關規定。

  ——不簽合同、不發行程單、不開具發票是許多旅遊網站存在的問題。上海市消保委在暗訪中發現,攜程、京東、同程、美團等存在不簽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的問題,有的還不願意出具發票。

  事實上,根據旅遊法的規定,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遊活動,應當與旅遊者訂立合同。旅遊合同需要列明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和標準,遊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等。同時,還應在旅遊行程開始前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單。

  “正規軍”退 “雜牌軍”進

  近日,上海消保委約談多家旅遊企業,美團與自稱是上海手拉手國際旅行社的負責人劉強一起出現。然而,美團此舉惹怒了其“上海一日遊”的真實合作夥伴。

  “‘李鬼’在美團用我們的名義攬客,我們早就發現了,可是打了好多次電話投訴,美團一直不理不睬,沒想到居然還敢帶‘李鬼’到約談現場。”上海手拉手國際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董站合拿出企業營業執照“驗明正身”,直指美團在明知對方是“李鬼”的情況下依然繼續與其合作。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散客化的趨勢日益明顯,“一日遊”市場需求逐漸旺盛,但正規服務卻跟不上需求,這就給“雜牌軍”可乘之機,“網路平臺接單+旅行社服務”的模式更給監管帶來了新的困難。

  一家經營“一日遊”的大型旅行社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一日遊”的利潤太低,不少大型旅行社已經不再經營這些線路,這就給一些小、散、亂的旅行社以可乘之機。

  與“正規軍”利潤過低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雜牌軍”超高的收益。以一個百來人的大團為例。團友參團費在99元到238元左右不等,加上“自願參加”的35元團餐和50元自費項目,在不計算購物和消費返點的情況下,這一團的收入就達到2萬元。

  “網路平臺接單+旅行社服務”的模式,讓這一市場亂上加亂。比如,北京旅遊委的統計顯示,2014年“北京一日遊”投訴高達2657件,其中通過網路報名2458件,佔總量的92.5%。

  監管何以出現“真空地帶”

  面對線上線下“一日遊”亂象,監管為何遲遲跟不上?“很多地方出現旅遊糾紛後,旅遊局一查,只要不是團隊、不在景區,那就跟旅遊局沒有關係;物價局一查,有明碼標價,管不了;工商一查,年檢、納稅都有,也不歸它管;只要沒有打架,公安也不管,這就導致‘監管真空’。”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説,現行的旅遊市場監管存在較多薄弱環節,管理工作中存在越位、失位、缺位現象,應通過綜合執法手段,破除當前旅遊綜合執法壁壘,實現政府管理與市場發展的雙贏。

  要增強監管的力度,同時還需要法律法規的配合。北京旅遊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説,國家應在法律層面對旅遊執法人員的執法權責進行明確界定,解決當前執法“手短”問題。同時,加大處罰力度,給黑“一日遊”組織者以足夠震懾。

  據《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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