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挪用3200萬公款給兒子還債被移送司法
- 發佈時間:2015-05-22 07:36: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楚天都市報訊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王榮海 通訊員郭憲華 陶濤)昨日,根據武漢市黨風廉政宣教月活動統一安排,洪山區通報稱,十八大以來,該區共立案查處黨員幹部違紀案件78件,涉及處級幹部20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6513.57萬元。其中令人關注的是,洪山區一名村官挪用公款3200萬元,竟是為其子還債。
科長替千人違規補社保
通報稱,2013年 12月至2014年4月,時任洪山區社會保險管理處登記核定科科長的房延斌,利用職務便利,夥同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違規為1624名非武漢籍購房者辦理社會保險補繳業務,還收受賄賂109.8萬元。
2014年12月,房延斌被開除黨籍。同期,房延斌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具有自首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
村官挪用公款3200萬
通報還提及了梁潔受賄一案。2006年至2010年,梁潔利用擔任洪山區財政局經濟科科長、農業科科長的職務便利,在城區維護建設資金、水利資金支出審核及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結算審核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受賄人民幣8.5萬元。2014年6月,梁潔因犯受賄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4年10月,梁潔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在容水生挪用公款一案中,通報稱,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容水生利用擔任洪山區和平街白馬洲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幣3200萬元用於其子償還債務及營利活動。2014年12月,容水生被開除黨籍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園林局有兩人被雙開
通報還提到,2009年至2013年12月,時任洪山區園林局綠化隊隊長的陳前龍,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增綠化工程苗木供貨項目及數量的方式,套取公款17萬元,個人分得6.8萬元;採取收入不入賬的方式,侵吞了某公司9萬元樟樹款中的1萬元;在工程承接、苗木供應方面為他人謀利,受賄人民幣6.5萬元。2014年7月,陳前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具有立功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14年10月,陳前龍被雙開。
此外,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時任洪山區園林局綠化隊黨支部書記的喻喜元,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增綠化工程苗木供貨項目及數量的方式,套取公款人民幣17萬元,個人分得人民幣6萬元;在苗木供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人民幣1.4萬元。2014年7月,喻喜元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2014年10月,喻喜元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