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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或允許個案違約 天威債權人協議能否執行存疑

  • 發佈時間:2015-05-22 07:38:29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2015年在控風險和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的政策背景下,儘管個別債券違約難以避免,但違約風險暴露仍將延續之前“點爆”的方式,風險事件超預期大規模爆發的概率比較低。

  在宣佈付息違約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後,保定天威集團近日召開債券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未按期兌付利息相關事項的議案》,並達成六項議案。

  此前在4月21日,天威集團公告稱,由於新能源産業鉅額虧損,公司資産負債率急劇上升,未能籌措到付息資金公司,無法按期兌付“11天威MTN2”本年利息。

  天威集團此次的中票違約不僅開啟了首例國企債券違約,也是首例銀行間市場違約。與此同時,由於監管層或允許市場出現“個案違約”,此次天威債券持有人會議達成的議案能否執行尚待存疑。

  會議達成的議案能否執行仍存疑?

  據《第一財經(微網志)日報》了解,天威集團債券持有人達成的六項協議分別為:一是確定並授權受託管理人為建設銀行,推舉律師事務所為大成律師事務所;二是要求天威集團11天威MTN2加速到期;三是要求追加天威集團母公司兵裝集團對“11天威MTN2”提供無條件擔保;四是對天威集團及相關方採取民事訴訟;五是就天威集團“11天威MTN2”違約事項提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對天威集團此次違約行為進行公開譴責、暫停兵裝集團及其子公司發行全部債務融資工具、將天威集團此次違約行為反饋其他監管部門;六是要求天威集團向“11天威MTN2”債券持有人公開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期間相關文件。

  另據記者了解,天威集團分別於2011年2月和2011年4月在銀行間市場公開發行兩期中期票據,即“11天威MTN1”和“11天威MTN2”,發行金額分別為10億元和15億元,期限均為5年。

  “11天威MTN1”付息工作已于2015年2月完成,並未出現延期支付的情況,不過“11天威MTN2”利息償付卻出現違約,違約的應付利息金額為8550萬元。“11天威MTN1”和“11天威MTN2”分別將於2016年2月24日和2016年4月21日到期還本付息。

  有分析人士認為,本次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的六項議案中,關於受託管理人和律師事務所的確定、要求發行第二期中票加速到期、對天威集團及相關方採取民事訴訟等議案符合債券募集説明書中對投資者保護機制的規定。

  不過,民生證券固定收益分析師李奇霖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要求追加母公司兵裝集團對“11天威MTN2”提供無條件擔保以及暫停兵裝集團及其子公司發行全部債券融資工具等針對母公司的議案並未在募集説明書的相應條款中提及,而類似條款在持有人會議中被提出尚屬首例,其效力和執行效果有待市場檢驗。

  海通證券債券分析師姜超也認為,雖然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議案獲得了通過,但本質上只是債權人之間達成的共識,對於債務人和第三方並不具有強制執行力,最終能否執行或全部執行具有很大不確定性。

  值的關注的是,天威事件也凸顯了目前國內債券市場債權人保護機制尚待完善,一位外資行債券部門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與銀行等機構相比,信用債券普通投資者承擔的信用風險相對較大,同時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缺失導致投資人沒辦法及時對沖和止損,因此投資者需要做好事前工作,密切關注募集説明書上的投資人保護條款。”

  與此同時,海通證券宏觀債券團隊還認為,因國內缺乏嚴格意義上的交叉違約機制,中票違約後其他債券持有人(如11天威MTN1、13天威PPN001)也不能依此請求採取加速清償或追加擔保等權益保護措施,與作為貸款持有人的商業銀行相比處於嚴重不利地位,凸顯國內債權人保護機制尚待完善。

  根據天威集團此前公告,天威集團2014年合併報表鉅額虧損101.4億元。數據還顯示,自2011年以來,天威集團凈利潤已連續四年虧損,且虧損額度不斷放大;截至2014年末,天威集團賬面總資産129.17億元,總負債209.53億元,已處嚴重資不抵債狀態。

  個案違約或將出現對規範債市意義重大

  儘管天威債之前已經有過超日債和湘鄂債兩支公募債券出現違約,且天威集團的經營狀況惡化也被市場熟知。但有分析人士認為,由於天威集團背靠央企集團,此前多數投資者對天威債券剛兌抱有信心。

  海通證券認為,不過由於此前交易商協會主管的債券品種尚未出現過違約,尚不能確定交易商協會對此如何應對及是否會執行此項議案。由於天威違約事件或是遵循總理“允許個案性違約”的思路,此舉或將更加考驗監管部門的決心與魄力。

  至於該事件對於整個信用債市場的影響,中信建投宏觀債券分析師季偉傑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表示,2015年在控風險和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的政策背景下,儘管個別債券違約難以避免,但違約風險暴露仍將延續之前“點爆”的方式,風險事件超預期大規模爆發的概率比較低。

  作為國企和銀行間市場違約第一案,天威集團此次違約對規範債市發展顯現出積極作用。民生證券研究認為,“11天威MTN2”和“11天威MTN2”兩隻債券在發行時均為規定該期中期票據不設擔保。天威集團中票付息一事無論最終如何解決,均對市場提出警示,國企背景固然強大,在無明確擔保條款的情況下,只能作為估計,不能構成責任追索的憑據。

  此外,債市的剛性兌付備受詬病,主要因剛性兌付導致資本市場好壞不分,金融資源持續錯配。

  民生證券還分析稱,打破無效部門剛性兌付的神話,允許部分政治關聯負債主體有序違約並迅速處置不良,才能真正促使無風險利率下行。再輔之以經濟結構調整助力(打破壟斷、放鬆管制和鼓勵技術創新等),引導金融機構助力新經濟,實現中國經濟轉型。

  (1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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