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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獎勵最高百萬

  • 發佈時間:2015-05-20 08:34:04  來源:雲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張子卓) 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創新招商引資模式,提升招商引資成效,省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近日發佈實施了《雲南省招商引資仲介獎勵辦法(試行)》。辦法首次提出,對招商引資數額巨大的仲介機構實施現金獎勵,獎勵標準為每1億元獎勵1萬元。

  《辦法》規定,對代理招商(仲介招商、委託招商)等模式的落地項目,按照經審核認定的實際外來投資到位資金每1億元給予1萬元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獎勵以人民幣支付。

  據介紹,獎勵對象必須是引進雲南省行政區域以外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非財政性直接投資,並有正式登記註冊手續的引資人,包括:企業、商會、協會、專業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不含政府部門及自然人)。

  凡符合獎勵條件要求的引資人,在申請獎勵前,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項目投資者、招商項目受益者簽署的委託其開展投資引薦事務的委託書或證明和引資人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領取並填寫《雲南省仲介招商引資人備案登記表》,辦理引資人備案登記手續。

  凡申請獎勵的招商項目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項目符合國家和我省産業政策和環保要求;2、項目資金係引入省外、境外非財政性直接投資資金;3、項目到位資金額須在1億元以上(引進境外資金,按資金到位當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

  有下列情況的不屬於獎勵範圍:1、基礎設施(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房地産、礦産資源採選及大型發電等項目;2、國家限制類及淘汰類産業項目;3、凡超出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規定的建設期限、項目合同規定的資金到位的最後期限的項目。

  對項目資金到位認定方式為:以貨幣出資的,須以現金匯入所投資企業(應為雲南省境內註冊登記的企業)的開戶銀行賬戶並投入建設生産,且引資額已納入雲南省國內合作或外商投資統計;以實物、智慧財産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産作價出資的,須經有資質的仲介機構對出資價值進行評估,且引資額已納入雲南省國內合作或外商投資統計。

  招商引資獎勵申報審核工作每年進行2次,省招商合作局分別在每年5月底和10月底前,對擬獎勵的項目、引資人名單和金額在雲南省招商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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