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今年將在全國率先消除住房保障戶籍差別
- 發佈時間:2015-05-18 11:26:00 來源:四川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來蓉打工的王仁全看上市區“東錦城A區”公租房——周圍有超市、醫院,上班也近。近日,這位來自達州市的農民工拿著居住證到成都東升社區申請公租房,排隊、交資料、等搖號。整個流程辦下來,王仁全沒覺著和城裏人有啥差別,“運氣好就搖得到想住的房子,都一樣的。”
一樣的申請過程背後,是我省消除城鄉差異的努力。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透露,今年我省將在全國率先消除戶籍差別,農民工將按照城鎮本地戶籍居民同等準入條件、同等審核流程、同等保障標準申請享受同品質的住房。
自2013年起,我省每年開展“農民工住房保障行動”,將當年竣工的公共租賃住房的30%定向供應農民工。但這並不能滿足農民工的住房需求。省住建廳數據顯示,公共租賃房每戶建設成本約十余萬元,去年全省開工保障性住房10萬套,今年為5萬套,數量有限。“今年底前,農民工申請公租房將和市民一樣,無數量限制。”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除對農民工在當地的居住(就業)年限作適當規定外,不得設置其他排斥性規定。
推進農民工住房保障市民化,源於農民工的住房“尷尬”。從達州到成都打工的陶德祥,一家四口都住在工地上。為給兒子、兒媳留出單間房,陶德祥和工友擠在一間十多平方米的宿舍,小小的房間內擠滿了四張上下鋪。省社科院對成都農民工住房情況的調查顯示,農民工整體收入偏低,就業流動性較大,缺乏基本住房保障:成都農民工每人平均居住面積8.16平方米;大量農民工通過群租方式租賃住房,7%的農民工住在10人或以上的群租住房中。
省社科院産業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田炎認為,解決好農民工住房問題,有利於引導農業人口加速向城鎮轉移,加快城鎮化進程同時提高品質;讓農民工在城市有穩定住所,不僅在房屋及配套設施等方面帶動投資,而且可以促進農民工個人及家庭消費,創造巨大內需。
田炎認為,住房保障應根據農民工住房消費需求確定。現階段應以低端市場租賃為重點,以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為補充,多渠道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從長遠發展看,農民工應與其他城市居民一樣主要通過購租商品住房改善住房條件。
根據今年初省政府出臺的《加強農民工住房保障工作指導意見》,我省將逐步放寬農民工購買産權型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許成都等省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改售”試點城市,將向農民工出售公共租賃住房納入試點範圍;增加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為農民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記者 熊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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