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破除“以藥補醫” 試點醫院藥佔比將降至30%
- 發佈時間:2015-05-18 07:08:3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試點公立醫院藥佔比將降至30%,個人衛生支出佔比也降至30%以下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要求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採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完善醫藥費用管控制度,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到2017年,總體上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根據《意見》要求,改革試點城市由2014年的34個增加到今年的100個,2017年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都將全面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意見》提出,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按照《意見》提出的目標,降低藥品和衛生材料收入的比重,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同時,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作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採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完善醫藥費用管控制度,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意見》明確,在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作、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試點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臺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此外,根據改革目標,2017年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將降低到30%以下。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實現這一目標的同時應減輕個人的直接負擔。
衛生總費用是指一定時期全社會籌集和使用的衛生資源總量,從籌資的角度看,衛生總費用由個人衛生支出、政府衛生支出和社會衛生支出三部分組成,而衡量一個國家居民醫藥費用負擔大小的方法,通常是看居民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該指標越小意味著居民負擔越小,反之則意味著居民負擔越大。2000年左右,我國居民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曾高達60%,新醫改之後,我國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已經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2年的34.4%。
雖然個人支出相對衛生支出逐年下降,但個人絕對衛生支出卻在逐年上漲。從實際支出金額看,個人衛生支出的金額從2008年的5875.86億元上升到2012年的9654.55億元,增加了3778.69億元,較2008年上漲了64.31%。
“隨著國家經濟增長,物價攀升,醫療價格也會上升。因此在政府大量增加醫療補貼投入的同時,如果公立醫院改革沒有跟上,個人醫療費用還會不斷上漲。” 因此,專家認為,控制醫藥費用增長是解決個人“看病貴”問題的著力點。而解決看病貴問題,必須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並重建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使公立醫院真正回歸到公益性的軌道上來。
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劉遠立表示,長期以來,公立醫院三個渠道籌資的方式存在若干弊端,一是逼迫醫療行業成為商品銷售行業;二是讓醫院與廠商形成利益共同體,而不是與患者成為利益共同體;三是供方誘導需求的存在促使醫療費用上漲,造成不少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消耗;四是增加病人遭受“醫療傷害”的風險;五是提供了容易滋生行業腐敗的溫床。因此,公立醫院改革的最大“手術”是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與此同時,通過適當提高服務收費和政府補貼這兩道閘門,通過醫保支付銜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取消藥品加成後公立醫院收入減少的問題。
“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是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的突破口,也是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必須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國務院醫改辦負責人表示,未來會落實政府的保障責任,落實財政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員培訓、公共衛生、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等方面的投入政策,建立可持續的補償機制。(李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