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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探索不良資産證券化

  • 發佈時間:2015-05-15 18:16:5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5月15日電(記者姜琳、陳雯瑾)在15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我國將積極探索開展不良資産證券化,發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等零售貸款的信貸資産證券化也是未來推進的方向之一。同時為防範風險,避免重蹈美國金融危機覆轍,我國未來明確不搞“再證券化”。

  “開展不良資産的證券化能夠拓寬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渠道,加快處置速度,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的資産品質。”潘功勝在會上説,通過這種方式還能更好地發現不良資産的價格,有利於提高銀行對不良資産的回收水準。

  近年來我國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率持續雙升。截至2014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1.43萬億元,不良貸款率由2013年末的1.49%上漲至1.6%。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告訴記者,隨著資産證券化的發展推進,基礎資産由優質資産向一般資産和不良資産延伸是大趨勢。特別是在不良率加速上升期,允許銀行把壞賬“打包”後再融資,才能真正激發銀行盤活存量、騰挪資源的熱情。

  我國在探索不良資産證券化方面已有成功實踐。據潘功勝介紹,2005年至2008年,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和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共發行過四單不良資産支援證券,發行規模100多億元。目前已經全部完成兌付,運作良好。隨後由於金融危機,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業務全面暫停。

  鋻於美國的前車之鑒,監管層提出擴大資産證券化試點的同時,明確“不搞再證券化”。潘功勝表示,資産證券化從理論上説是可以進行多層的證券化,層級越多,基礎資産和投資人之間的距離就越遙遠,證券化産品也會變得複雜。這不僅客觀上會使風險難以識別,主觀上也會産生過度轉移風險的道德風險。所以我國在發展信貸資産證券化過程中強調一個基本的原則,要保證資産證券化産品的簡單、透明。

  一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負責人表示,不良資産的資産構成、成本、産品設計等都與一般資産不太一樣,相關配套制度問題都需要解決。同時,由於不良資産較普通信貸資産的違約風險更大,所以不良貸款的證券化對資訊披露和科學評估定價的要求更高。當前有關部門已經在對相應的資訊披露機制不斷制定和完善中,未來資産證券化發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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