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內閣決定安保相關法案 日本安保發生大轉變
- 發佈時間:2015-05-14 16:1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14日召開臨時內閣會議,對安保法制相關法案做出內閣決議。這些法案將使行使集體自衛權等成為可能。為此,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將舉行記者會,介紹完善相關法制的必要性。
安保法制相關法案指的是《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和《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國際和平支援法案》旨在把自衛隊向外國軍隊提供後勤支援的相關規定以恒久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則是把對《自衛隊法》等10部法律的修訂內容匯總形成的一部法案。
安保法制相關法案把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的事態定義為“存立危機事態”,具體內容是“與我國關係密切的其他國家遭到武力攻擊,致使我國明顯面臨生死存亡的危機、國民權利明顯有可能從根本上被顛覆的事態”。法案規定,在這一事態發生時,日本可以防衛為目的出動自衛隊行使武力。
安保法制相關法案把嚴重影響日本和平與安全的事態定義為“重要影響事態”,修訂《周邊事態法》並將其更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相關法案明確規定在發生“重要影響事態”時,日本可對外國軍隊提供後勤支援且不受地區限制,日本提供後勤支援的對象也不限于美軍,所有以履行聯合國憲章為目的參與相應活動的外國軍隊都屬於日方支援的範疇。
安保法制相關法案還規定,派遣自衛隊事先必須獲得國會的批准,首相在向國會提議後,眾參兩院都必需努力在7日內進行表決。
另外,對於不至於採取武力攻擊的難以界定的事態,安保法制相關法案規定:對於參與保護日方相關活動的美軍等外國軍隊,自衛隊可使用武器為其提供防衛。為了對難以界定的事態迅速採取應對措施,今天的內閣會議決定對以下事項作出決議:在武裝團夥非法登上離島,以及通過日本領海的外國艦船實施違反國際法的航行等情況發生時,內閣可通過電話會議對是否下令自衛隊開展海上警備行動等作出決定。
日本政府決定15日將安保法制相關法案提交國會審議。日媒指出,安保法制相關法案反映的是日本戰後安保政策的巨大轉變,國會將如何對其進行審議,令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