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藥價放開的有效“偏方”
- 發佈時間:2015-05-11 05:29:41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海納
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發文,決定從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5月6日《新京報》)。
這意味著,今後絕大多數的藥價,將由藥品生産企業和藥品銷售單位自行決定。以前政府限價的時候,藥企和藥店只能在最高限價以內調整。而現在不同了,他們完全可以放開手腳,願意怎麼賣就怎麼賣。同一種藥品,可以賣10元一盒,可以賣20元一盒,也可以賣50元一盒。於是很多人開始擔心:要是這些藥企和藥店任性漲價,消費者怎麼辦?
幾乎沒有人能夠否認,人們在兩件事上最舍得花錢。一是培養教育孩子,花多少錢都不心疼;二是到醫院看病,人家要多少錢,就拿多少錢。培養孩子是心甘情願,看病買藥卻是萬不得已。人若生病,便渾身難受,思維邏輯和心理防線也往往被打亂。為了儘快消除病患,只能大把鈔票往裏扔。鬧一次小病,花一個月的工資,是常有的事。但有些時候患者往往不知就裏:很多檢查,是沒有必要的;很多藥品,也是沒有作用甚至是有負作用的。
有一種現象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了,以前在政府限價的時候,很多醫院和藥店的藥價,其實是有很大差別的。市與市有差別,縣與縣有差別,即便是在同一個城市、同一個縣區,差別也是經常見到。一些常用藥,有的藥店賣10元,有的藥店賣12元,有的則賣15元,如果到了醫院,就要賣20元甚至30元。相對來講,小一點和偏僻一點的藥店,賣的就便宜一些,越大越豪華的藥店,賣的價越高。這可能與其經營成本有關,店大一點,房租和人力成本就高,當然得加到藥價上。
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機制形成後,筆者以為,消費者若想買到對症的實惠藥品應對的“偏方”就是,把自己常用的藥品列出一個單子,然後多跑幾家藥店,很快就會發現,哪些藥店賣的是高價,哪些藥店賣的是低價。人家賣高價,咱管不著,但到哪家店去買藥,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兩隻腳決定。你藥價畸高,態度又蠻橫霸道,咱不登你的門就是了。各地的媒體,也可以做一些這方面的報道。比如選出一些同一品名、同一廠家、同一規格的藥品,走訪幾家幾十家藥店,看他們各自的零售價是多少,然後公之於眾,誰高誰低,立馬就家喻戶曉。
其實,放開藥價,藥廠和藥店的日子會更不好過。因為市場是一隻無形的大手,也是一隻公平的大手。以前一些人假借政府定價的名義,暗箱操作,權錢交易,致使虛高的藥價中,包含很多利益輸送和腐敗成分。現在交給市場來調節,用公開和競爭來平抑藥價,會很快把其中的暴利水分擠出去,有利於解決老百姓“看病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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