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改下發電側機遇挑戰並存
- 發佈時間:2015-05-06 10:30:55 來源:中國電力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華電集團公司政法部主任陳宗法在近日召開的2015中國電力發展論壇上做了題為“新常態下新電改對發電側的影響與對策”的報告,從電力企業角度特別是從發電企業角度分析新電力體制改革給發電側帶來了的影響。他指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對電力行業的影響是深遠的、系統性的,從近期看有利有弊,總體是利大於弊,機遇大於挑戰。但新電改、國資國企改革的推出,將增加經營發展的不確定性。
12年前的電改促使我國電力行業歷經了規模擴張和結構調整。陳宗法指出,目前我國發電行業技術經濟指標連續三年創出歷史新高,進入了2002年電改以來形勢最好的時期。主要由於多項指標均創歷史新高,火電重回利潤中心,盈利能力連續兩年超過央企平均水準;資本運作再趨活躍,資産負債率出現連續下降;是清潔能源比重及60萬以上大機組比重不斷提升;煤炭自給率提高;科技、環保、科技産業、金融産業、物流等非電産業快速發展;境外業務發展方興未艾等,綜合能源集團格局初步形成,提升了可持續發展能力。
此外,目前我國發電側處在一個新的更高的歷史起點,但推動轉型升級任重道遠,新常態、新電改、國資國企改革將帶來新機遇與新挑戰。截至目前,發電側創下多項世界第一,供電煤耗、廠用電率均處於世界先進水準;五大發電集團均加入了世界五百強企業,名次不斷提升,綜合實力得到顯著增強,因此,已經處在新的更高的歷史起點。
基於目前我國發電側情況,陳宗法指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對電力行業的影響是深遠的、系統性的,從近期看有利有弊,總體是利大於弊,機遇大於挑戰。但新電改、國資國企改革的推出,將增加經營發展的不確定性。他認為,目前發電行業呈現以下6個階段性特徵:經濟增速換檔,用電量增長減緩,發電量競爭加劇;煤價持續低迷,發電産業業績大幅度提升,“電盈煤虧”格局更趨明顯;非電産業盈虧分化,轉方式、調結構面臨新挑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減弱,節能減排壓力劇增,電源結構清潔發展、區域空間佈局轉換提速;發電側政府定電價、批項目、核電量計劃,“半計劃、半市場”運作;改革風起雲湧,機遇與挑戰並存,創新體制機制、挖掘新商機正當其時。
對此,陳宗法做出新電改影響的總體判斷:將對發電企業的經營理念、發展空間、商業模式等産生重大影響,表面是利好,實質是雙刃劍,做好是機遇,挑戰是常態,比拼的是市場競爭力(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他指出,今後進入售電側,與用戶直接交易,經營發展的空間更大;電力市場競爭更加公平、充分、直接、激烈;電價機制仍雙軌運作,但更趨市場化定價;電價結構更趨合理,但電價水準將穩中有降;分佈式能源與新能源發展更有配套措施保障;影響發電企業盈虧的因素更加複雜多變,不確定性大幅度增加;面對市場競爭與廣大用戶,發電人將告別“電機一響,黃金萬倆”的時代,工作更富挑戰與激情。目前我國經濟下滑、電力市場相對過剩、煤炭市場持續低迷,陳宗法表示,當前改革時機對發電企業並不利,但隨著市場化競爭加劇,發電行業長遠有可能出現盈虧分化,優勝劣汰,兼併重組。
政府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從制度上改變了電網的盈利模式,防止通過調度、價差謀取利益,有利於維護髮電企業正當權益,陳宗法表示,目前國家對輸配電價核定高低,直接關係到發電側、需求側的利潤空間;由於目前市場過剩,參與市場交易的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協商、市場競價確定將引發過度競爭,加劇電價下降,總體影響不利;沒有參與交易和競價的上網電量,執行政府定價對發電企業影響不大,收益穩定。對於 “新電改框架下定價是漲還是跌?”陳宗法表示,未來三、五年內,既有電價上漲的動因,更有下跌的機率,除了區域性、結構性、時段性的電價波動外,對衝互抵後,我國總體電價水準將會穩中有降,電力用戶將分享改革紅利。
開放與大用戶直接交易,對一些發電企業有利於爭取更多電量,降低固定成本,增加綜合收入,但由於以前地方政府主導、用戶訴求,直購電變成“優惠電”。電改後電網只收過網費、與大用戶協商定價,有可能趨於規範,減少效益流失。據調查,目前已開展直購電區域,直接交易電量價格均比標桿電價降低0.6-5.5分/千瓦時不等,平均降低約3分/千瓦時左右。
售電側改革中,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售電公司是最大亮點,但影響雙重,有可能成為一個新的利潤增長點。有利方面在於延伸産業鏈,自産自銷,發售一體;優化資源配置,讓大火電或低成本水電機組多發電;掌握第一手市場資訊,有利於優化戰略佈局。不利方面在於爭奪用戶,競相壓價;承擔市場風險(用戶違約、電費欠費等);增加售電成本。
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能源局或派出機構將主導交易中心的建設和運作管理,但在調度沒有獨立的情況下,如何確立調度和交易的職能分工,進而發揮交易中心的在市場交易中主導作用,將成為試點的焦點。將有利於形成公平規範的市場交易平臺,對發電企業影響正面。
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影響非常大,意味著將大幅度增加市場交易電量,在電力嚴重過剩區域(如雲南),將會引起電價明顯低於標桿電價的現象,影響現有收益。今後上新項目,要以落實市場電量為先決條件。目前利用區域“三同”小時、標桿電價等測算項目投資收益的方法已不能適應需要。
開放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佈式電源發展新機制將有利於落實新能源保障性收購,將減少棄風、棄光現象,促進新能源和分佈式能源的快速發展。
針對這些影響,陳宗法提出相關對策。積極開展新電改方案的研究,追蹤配套細則,密切關注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寧夏四個省的輸配電價改革和輸配電改革試點地區的動向;摸清發電機組家底,做好應對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積極參與電能直接交易;轉變工作重心,由過去“跑政府”轉為“跑市場”,主動加強與大用戶、政府部門、競爭對手、調度交易機構等的溝通協調,既要防止惡性競爭,又要防止操縱市場,實現多方共贏;發電企業,要防止惡性競爭,實現共贏;建立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需求為中心的電力市場行銷體制,加強電力市場行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控制電源發展節奏,降低建設運營成本,加強對區域電源的優化配置,提升設備可靠性,增強競爭力;責任央企,兼顧政府要求與社會責任,努力促進清潔能源的高效利用,加強需求側管理,幫助用戶節能減排、實現兩個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