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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導演“1元遊”

  • 發佈時間:2015-05-06 03:29:22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梁建剛

  由於不滿遊客消費低,雲南一女導遊大發雷霆,辱罵遊客。“五一”小長假期間,這起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有關部門迅速跟進。然而,真相隨後浮出水面,遊客以1元報團參加雙飛購物遊,卻不履行合同,抵制進店,才引發導遊開罵……眼下事件雖已平息,但公眾對“低價遊”陷阱仍較多抱怨。即使今年新《旅遊法》出臺,也未能杜絕這種現象。問題到底出在哪了?

  昆明、普洱、西雙版納雙飛6日遊,這一引發上述導遊罵人事件的旅遊産品的價格低到讓人難以置信。一位旅遊業內人士告訴記者,1元明顯低於成本,違反了新《旅遊法》中對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規定。組織這一旅遊團的旅行社,無疑要承擔首要責任。

  旅行社“零團費”、“超低價團”早已有之,近年線上旅遊商的低價牌打得更甚,比如“1元門票”、“9元遊”等。低價團是怎麼來的?一般來説,旅行社能夠拿出比市場價格低得多的旅遊産品,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通過與景區、交通、酒店簽訂協議,類似于團購模式,以協議價組合成低價産品;二是尾單産品,往往出現在專列、包機旅遊産品中,旅行社承包了整個線路,在最後時刻往往會以極低價格推出剩餘席位,以挽回損失。這兩種低價遊都是正常、無害的。

  有害的是第三種情況,被業內稱為“賭團”。旅行社以超低價攬客,再將遊客“販賣”給導遊,導遊不但沒有帶團津貼,反而要支付給旅行社“人頭費”,只有通過賺取購物和自費項目的回扣來收回成本。若遇到豪爽購物的遊客,導遊賭團算是贏了;若遇到不肯購物的遊客,賭團就有可能輸掉,難免氣急敗壞。

  目前,有關部門已開始集中整治不合理低價旅遊産品。但新《旅遊法》對“不合理的低價”界定模糊,難以評定,更缺乏相關監管與仲裁機構來認定。專家建議,儘快出臺對不合理低價等概念界定的細則,以規範旅遊合同,讓旅遊法規相關規定落地,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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