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旅遊法律規範已出臺
- 發佈時間:2015-04-29 06:37:20 來源:石家莊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旅遊環境還不夠成熟,相關法律法規也不夠完善,致使很多線上旅遊網站等“鑽空子”。“慶倖的是,相關法律開始逐步健全,其中,去年7月,《旅行社産品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旅行社服務網點服務要求》等5項旅遊業行業標準開始實施,對線上旅遊經營服務首次作出規範。”
根據新規,“(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完成經營性網站備案,並在網站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相關資訊”,“應與合作的旅行社簽訂進場經營合同,監督旅行社發佈的旅遊産品及其相關資訊”,“可設立信用評價制度以對旅行社進行信用評價和管理,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應提前公示,併為旅遊者提供信用等級查詢服務”。同時,也對線上旅遊企業的資訊和數據服務提出了相應要求。其中規定,平臺交易雙方數據的保存時間自其最後一次登錄之日起不少於3年,可查詢的交易數據保存時間自交易發生之日起不少於3年。
“從某種程度上説,這為遊客消費過後産生糾紛的維權行為提供了一定依據。”市消協負責人説,比如,針對一些網站單方面撤單的情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下單後,無論是否已支付款項,都不影響雙方合同關係的成立。而商家因自身原因單方面取消訂單的,應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還應進行賠償。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