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牌管理辦法即將出臺
- 發佈時間:2015-04-28 03:29:27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陳璽撼)記者昨天從市質監局獲悉,《上海名牌管理辦法》近期有望出臺,將對上海名牌實行事前事後嚴格監管,已被推薦成功的上海名牌在有效期內如有相關項目品質發生較大波動,將被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整改無效的將被撤銷; 有效期內對應的企業發生重大品質安全事故的,其上海名牌也將直接被撤銷。
有6種情況的項目不能推薦為上海名牌:兩年內,省級以上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發生重大品質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訴、曝光事件,經查證屬實的;曾被撤銷上海名牌稱號的;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未擁有自主品牌而使用國(境)外商標的,或者應獲得行政許可或強制性認證而未獲得的,也不能推薦為上海名牌。如果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資格,兩年內不再受理申報;已獲得上海名牌稱號的企業,撤銷其所有的上海名牌稱號。
上海名牌從公告頒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只有列入《上海名牌名單》的推薦項目,才可以在有效期內使用統一規定的上海名牌標誌。上海名牌標誌可用於企業形象展示,但禁止誤導消費者與市場,只能使用在與獲得上海名牌稱號相一致的推薦項目上,不得擴大使用範圍。
上海市名牌推薦委員會發佈的 《上海名牌20年發展報告》顯示,上海名牌從1995年的152項增長到了2013年的1206項,名牌企業總資産由不到200億元發展到1.44萬億元。然而,上海名牌中的“常勝將軍”很少,數據顯示,頭5年被推薦成功的303家上海市名牌企業,目前僅78家還在市場上活躍,成活率為25.7%。在所有名牌企業中,四成左右的企業沒有挺過“成名”頭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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