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機場凈空,立法之後還需嚴查
- 發佈時間:2015-04-24 09:31:23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馬旭輝
4月13日,由於西雙版納在傣歷新年慶典活動中舉辦“潑水節暨萬人孔明燈盛會”,西雙版納機場宣佈于13日20時~23時59分關閉機場。機場關閉,不僅會對當天的航班造成影響,也會給很多旅客的出行帶來不便。很多人對此事不解:小小的孔明燈,怎麼會影響飛機的安全呢?其實,在萬人孔明燈會期間關閉機場是因為機場凈空環境受到了影響,從而主動採取的保障飛行安全的措施。
孔明燈看似浪漫,但其危害已經是公認的了。除了容易引發山林大火、城市火災外,也會對飛機的飛行安全造成嚴重的影響,因為燃放升空的孔明燈一旦進入機場凈空區,可能在視覺上對飛行員造成干擾,而孔明燈都是鐵制的框架,一旦和高速飛行的飛機相撞或者被吸入飛機的發動機內,後果不堪設想。今年1月1日晚間,曼谷航空一架空客A320客機在清邁國際機場降落時,機場上空發現多盞孔明燈,其中一盞燃燒升空的孔明燈就被吸進了飛機引擎內,所幸飛行員處置得當,飛機安全落地,未造成意外事故。
由於飛機在機場區域內的飛行高度比較低,為了保證飛機的起飛、著陸和復飛的安全,必須對機場上空及鄰近地區的人工和自然物體的高度實行限制,對區域內影響飛行安全的行為進行限制,這個在機場劃定的限制空間區域就被稱為機場凈空區。因為飛機飛行的特殊性,一次安全的飛行不但有賴於飛機性能、飛行員技術、客艙安全等因素,更對飛行環境有很高的要求,所以保護機場凈空區其實就是保護飛行安全、保護機場所在城市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其實,不僅是孔明燈,機場周圍大量出現的煙花、氣球、風箏、信鴿都對飛行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因此,減少威脅飛行安全的外在因素,加強對機場凈空區的保護已經迫在眉睫。
我國為了保障飛行安全和機場的正常使用,建立了相當完善的法律法規。1996年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2009年7月1日施行的《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3號)都分別就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築物或者設施的高度、規格及項目審批作出了規定。同時,北京、天津等地也都相繼出臺了《民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對機場凈空的保護進行了細化和明確。而作為保衛機場凈空的主要責任人,各級地方政府和民航職能部門也確實負責任、有作為,對影響機場凈空安全的違法建築設施進行了大力度的處罰和整改工作。著名的廣州新電視塔“小蠻腰”就是處於飛機轉向區,為確保飛機飛行安全,有關部門將原設計建成高度為610米的“小蠻腰”塔頂天線縮短10米,最終修建高度為600米。
由於威脅機場凈空違章建築設施有目標大、易發現的特點,行政管理機關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而對於孔明燈、風箏、信鴿、熱氣球等個人活動,因為事後無法找到“肇事者”,所以追責很難。筆者認為,對於孔明燈等威脅機場凈空安全的物品,應該從生産源頭進行禁止,機場所在地政府也應該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從源頭禁止銷售和生産孔明燈等違禁物品。比如,青島市政府在2009年10月就發佈了《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品質監督、工商等部門對生産、銷售孔明燈依法進行查處和銷毀,公安機關對燃放孔明燈的行為人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查處,同時明確規定因燃放孔明燈造成火災及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就很好地遏制了孔明燈對機場凈空造成的威脅。
筆者也建議,在完善法律規章的同時,還應該加大對機場附近區域巡查的力度,並長期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民航管理部門對於及時制止、發現、彙報危害機場凈空行為的市民則應該有所獎勵。只有這樣才能廣泛增強市民凈空保護意識,使其養成自覺遵守凈空管理規定的習慣,共同維護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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