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租賃住房公積金門檻放寬 年最高提取2.2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4-22 10:29:00 來源:山西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後,“達標”無房戶或低收入人群可以使用公積金支付房租了。21日,記者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此次新規放寬了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的門檻,六城區一戶家庭一年最高能提取2.2萬元。新規從5月1日開始執行。
太原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太原市無自有住房且在太原市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商品住房,每間隔12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本人持單位出具核實蓋章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資料到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分理處辦理即可。
如果是租住政府主管部門管理的公租房,職工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房租支出總額。職工需提供身份證、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太原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支付本年租金的發票以及本人填寫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記錄表》。
如果是租賃商品房,六城區範圍內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2.2萬元;三縣一市範圍內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7000元;職工本人及配偶分別在六城區和三縣一市繳存,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承租人繳存地的提取標準;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進行累計計算。職工需提供身份證、本人住房公積金卡、政府房産主管部門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內的申請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産的證明、婚姻關係證明或者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內的單身證明,還有本人填寫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記錄表》。
如是配偶申請需提供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本人住房公積金卡。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需進一步核查的,自受理申請之日3個工作日內答覆。
○連結
無房産證明,六城區繳存職工應當由太原市房産管理局出具,三縣一市繳存職工應當由本地房産管理部門出具;職工雖經房産管理部門出具無房産證明,但經核實擁有房産管理部門登記系統未能覆蓋的住房或者申請過住房貸款,均認定為有房。
租賃公租房和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只能選擇其中之一申請提取。(記者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