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雙下調 除西藏外將全面實現工商用電同價
- 發佈時間:2015-04-20 05:45:4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4月19日訊 記者林火燦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經國務院批准,決定自4月20日起,將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約2分錢,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降低約1.8分錢,以降低企業成本,穩定市場預期,促進經濟增長。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各地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具體降價標準原則上根據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當地煤價變動情況確定;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的空間,除適當疏導天然氣發電和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等矛盾外,全部用於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
據了解,此次銷售電價調整過程中,我國將全面推進工商業用電同價,解決遺留的江西、貴州和新疆3省區工商用電同價問題,全國除西藏外全面實現工商用電同價,進一步促進服務業發展。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産用電價格原則上保持穩定,適當減少電力用戶間的交叉補貼。逐步取消化肥電價優惠,化肥生産用電執行相同用電類別的工商業用電價格;優惠價差較大的地方,分兩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電價優惠。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認為,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意味著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要適當讓利。不過,下調電價騰出來的空間將用於補貼環保電價和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對於發電企業而言,盈利仍然有保障,而工商業企業也能從中受益。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在銷售電價下降的同時,要繼續加大對高耗能行業、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的執行力度,認真甄別並及時公佈企業目錄,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和淘汰落後産能。同時,繼續抓好煤炭行業脫困工作,規範煤炭建設和生産秩序,發電企業、煤炭企業要嚴格遵守年度訂貨合同,共同營造煤電行業良好的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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