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專家管理 提高評審效能
- 發佈時間:2015-04-08 10:17:3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幾年,筆者在與同行的閒聊中發現,當下招標採購代理工作沒做好的體現之一就是廢標率高,而評審專家不專或綜合素質不高是導致廢標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為什麼專家不專?筆者認為與目前我國普遍實施的分行業分級建立評審專家庫的方式不無關係。實踐中,綜合專家庫設在發改部門,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設在財政部門,交通類專家庫設在交通部門……這種方式很可能使得大家都在管,卻誰也沒管好。
那麼,如何加強評標專家管理,以提高評審工作的效能,筆者認為可以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建議各職能部門建立一個開放的專家平臺,各類專家可以自由地在網站平臺上進行註冊,並自行上傳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資料,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後,正式成為專家庫中的成員。同時,系統自動按地域範圍對專家進行分類,以供各級各行業職能部門統一使用。
第二,通過網路共用的方式實行專家共用。目前,各類專家庫在其各行發揮著重要的評審作用,如果統一收入一個部門管理,對當下的監管體制來説較為困難。但是,筆者認為可以由各個職能部門建庫,再由一個部門統一建立共用平臺,從而解決行業專家庫人數偏少、部分專家庫使用頻率不高等問題。
第三,加強對專家的培訓工作,並改變以往通過培訓班進行培訓的方式。實踐中,大部分專家都是在職人員,召集困難,傳統的培訓方式很難收到較好的效果。如今法律法規等知識更新很快,筆者建議建立一個統一的網上平臺,專家只有在該平臺註冊,並學完網路課程,自動生成考核成績且合格後,才可以繼續擔任下一年度的評標評審工作。
第四,讓評審專家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為規範專家評審,財政部、監察部曾聯合頒發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其中對專家的任職資格、條件、回避制度、權利和義務等作出了詳細規定。然而,這些規定在實踐中卻難以落地到位。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評審專家原則上一年之內不得連續三次參加政府採購評審工作,實際操作中,部分地方時常出現專家一年評10次甚至20次標的情形。為此,筆者建議建立相關懲處機制,敦促法律法規的執行。(作者單位:湖南省國鼎招標諮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