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審報酬標準亟須規範
- 發佈時間:2015-03-10 11:34:0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專業化分工越來越細的時代背景下,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中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業務工作,往往需要借助於專家的智慧和力量來開展。而聘請專家開展工作就涉及按什麼標準來向其支付勞動報酬的問題。
由於評審工作屬於腦力勞動的範疇,不同的評審工作在工作量、工作時間、涉及人數及專家規格等方面差異較大。如何依法依規地做好各個領域的評審工作,如何規範有序地用好評審經費,按什麼標準來支付專家們的評審報酬,就成了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必須面對、必須解決的問題。在加強財務管理、規範經費支出的大背景下,這些問題尤為突出。
“現實情況是,一方面沒有權威的執行標準,另一方面卻又要求嚴格依照標準審查。頂層設計的缺失,導致基層工作運作困難,相關工作不得不被迫停滯。”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教育廳副廳長王康表示,據調查,目前政府各個職能部門涉及領域評審工作的基本情況是:工作有需求、評審在進行、經費在支出,但支撐評審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的基礎性工作還明顯滯後。主要表現在:眾多的評審名目有待進一步規範,相關評審費的支出標準還處於缺失狀態。一些地方雖然也曾想針對本地區本部門評審工作情況來研究制定一些評審費發放的標準,但由於按照“法未授權皆禁行”的行政管理原則,實際操作還缺乏必要的行政依據。
長期以來,由於各個領域的評審工作在制度建設和規範管理方面嚴重滯後,致使各地各部門只能依靠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來組織評審活動,發放評審經費,這無形之間為各領域評審工作的隨意性提供了土壤,也為評審費發放的欠規範性埋下了隱患。審計部門在例行審計檢查工作以後提出,政府職能部門在因工作之需聘請專家開展各種專業性很強的評審工作時,可以給專家們發放專項評審費,但是評審費應該給多少卻缺乏“發放標準”的依據。
王康表示,為了推動政府職能部門科學管理,促進各個領域評審工作規範有序開展,防止出現無章可循和違規超額發放評審費的現象,建議由財政部牽頭,邀請人社部、科技部、教育部等職能部門,聯合組織力量,研究制定針對政府職能部門各個領域相關評審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根據評審工作的難易程度和評審工作量的大小,分類制定不同性質、不同類別的評審費發放標準。
“鋻於各個領域評審工作的複雜性和全國發展水準的欠平衡性,對一些難以在全國範圍內作統一標準的評審事項及其酬勞標準,可以授權(或委託)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地方標準或實施細則。”王康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