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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廠價50元的面膜朋友圈賣200多元?

  • 發佈時間:2015-04-08 08:31:29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曉

  很多人覺得微信朋友圈的東西既然是來自熟人,而且是成本比較低的網上銷售,因此購買的東西應該價廉物美。但事實並非如此,一個産品通過不同層級的“微商”代理,到了消費者手裏,價格已漲了數倍,假貨氾濫、騙子混雜的問題也會更多地出現,而通過朋友圈購物出現問題去維權往往很難。

  幹“微商”沒啥門檻

  今年24歲的小呂是山東淄博某高校的大四學生,當“微商”兩年了,目前月收入已達到6000元。

  “面膜這東西屬於快速消費品,因此當初我就選擇了這個産品來做。”小呂告訴記者。正如小呂當初的發展模式一樣,在微信上賣東西幾乎不需要什麼門檻,只要有微信和好友就可以了,剩下的都靠自己的努力。

  有不少市民對朋友圈變生意圈頗有怨言,除了存在過多佔用“空間”的行為外,還有一些“微商”賣劣質産品。

  網民劉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前段時間給孩子在朋友圈買了一雙耐克牌的鞋,因為對方是自己的朋友圈好友,也是一位孩子的父親,並且對方一再強調是正品,便放鬆警惕購買了一雙。“到貨之後才發現鞋子有一股難聞的氣味,走線非常不均勻,鞋幫也硬邦邦的。於是,我立刻去微信裏找他,結果他跟我説,他只是一個代理,實物他也沒見過。”劉先生説。

  “不僅是質疑貨品的問題,現在的朋友圈和空間都被賣東西的佔了,看著就很反感。”劉先生説。

  網上聊天記錄可做證據維權

  山東省淄博市的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介紹,今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明確規定:消費者網購後可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通過截圖等方式保留下來,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掌握的“證據”維權。

  “通過近期發生的微信詐騙案件來看,犯罪主體有年輕化趨勢,作案手段多樣,但被騙者往往大意疏忽,並且對一些微信、微網志等功能不了解,讓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淄博市張店區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民警韓慧介紹。

  警方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儘量不要到微信店舖購物,如果發現微信上有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廣大手機用戶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和朋友圈的舉報及投訴功能進行檢舉投訴。

  如果不想隨便加陌生的人,最好關閉一些隱私功能,比如在隱私設置中,關閉那些“把我推薦給QQ好友”“通過QQ號搜索到我”“通過手機號搜索到我”等功能,開啟“加我為好友時需要驗證”,給自己的朋友圈加一道防火牆。另外,如果被拉進一些陌生的群,也要提高警惕,在交談中儘量不要涉及財産及交易。面對不直接認識的人添加自己,不要隨意點“通過”。(據《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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