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為何屢禁不止?
- 發佈時間:2015-04-02 06:33:46 來源: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幾乎每年“3.15”前後,相關部門都會曝光一大批典型的“霸王條款”,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逐一對其進行點評。為什麼年年曝光,年年“霸王條款”依然大量存在?很多消費者質疑,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甚至不作為。
省工商局合同處相關負責人認為,懲處力度有限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立案查處的“霸王條款”,最高才只能罰款3萬元。有的情節不太嚴重的,一般罰款不超過1萬元。這點處罰對一些大的企業來説,可能就是無足輕重。
南京基層市場監管局一名執法人員感慨,南京現有市場主體50多萬戶,簽訂的各種合同、發佈的店堂公告、廣告等更是不計其數。雖然每年都會查處一大批“霸王條款”,但由於行政執法資源有限,確實難以做到完全禁止“霸王條款”。
不過,監管部門也一直在探索採用的新的方法加大對“霸王條款”的監管。目前,省工商局通過將一些帶有壟斷性質的行業列入重點整治對象,採取格式合同備案制等管理方法,已經取得初步成效。比如電信業,電信、移動、聯通、鐵通等四大運營商江蘇分公司的入網服務協議,都已經在省工商局備案完畢,其中電信江蘇分公司備案的服務協議內容完備、責權清晰,還被作為範本,在全國進行推廣。
下一步,省工商局將繼續在銀行、電信、旅遊、網路交易、水、電、氣、暖等領域,重點開展針對“霸王條款”的規範整治工作,並通過新的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平臺等途徑加大曝光力度,營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 鄒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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