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趕”企業上市?
- 發佈時間:2015-04-02 02:50:5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來論
時下,一些地方政府熱衷於企業上市的心情比企業還迫切。他們談“亮點”以企業上市為標榜,論“政績”以上市企業多少為榮耀。有的甚至把年內多少企業上市,列入全年工作目標責任狀;有的甚至要求企業“倒排日期、挂圖作戰”,“一週一彙報”聽進展,政府“一月一交辦”下達任務,政府的“好心”反倒成了企業的煩心事。
企業能否上市,國家法規明確了一系列把關條件,並非地方政府一廂情願就能實現。何況上市也有風險,事關企業未來走向,是否上市,完全應該由企業自己來決定。政府把上市強加於企業,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這種發號施令“趕鴨子上架”的做法,有違國家法規,有違企業家意願,違背了企業發展規律。
在全面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新常態下,要做到不越位、不錯位,就要厘清政府和企業的權力界限,做好本職以內的事。政府應該做的是營造好企業生存發展的環境,少干預多放手。條件成熟時,能夠上市、願意上市的企業,無需催趕,自然也會主動爭取上市。
□吳旭(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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