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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與保障房:一墻"割"貧富 能擋住什麼?

  • 發佈時間:2015-04-01 12:38:0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我個人來講,用圍墻、欄杆分割小區確實不太妥當,太傷人心,會造成許多矛盾。真有了問題,一堵墻能擋住什麼?而且商品房小區配建保障房是大趨勢,業主只能適應。

  當然這裡面物業的管理作用也很重要,不可否認有些業主的生活習慣有差異,會出現一定矛盾,那物業就應該負責任。而且是要從嚴管理、高限管理,樓道亂擺亂放,小區內亂停車這些,説到底是物業的管理範疇。

  “不分割的政策,才是目光長遠”

  孫明明(保障房業主):説保障房業主的素質低,太片面了,其實你去調查一下,保障房業主很多都是年輕人,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他們的工資是不高,但絕對不是素質低。當然我也不否認,有些保障房的業主確實有些壞習慣,但有錢人素質就高嗎?大家都懂的。我看我家對面的商品房小區,一樣是各種路邊亂停車。

  所以關鍵在於政府怎麼去引導,讓所有人都往和諧社區的方向去努力,壞習慣要嚴格管理,更多的是讓雙方達成一致,比如業委會選舉,能不能保障房的業主多出點力?

  而且只要努力,我相信保障房業主的經濟狀況,也會越來越接近商品房業主,所以不分割的政策,才是目光長遠。

  反方

  “一套房就是幾十萬的損失”

  王冉(商品房業主):政策的初衷,可能是為了公平起見。樓都蓋在一起,還用墻隔起來,確實讓人有點彆扭。但這個事硬性規定不太好,會給商品房業主造成很大的損失。

  同樣一個區域,保障房、回遷房的建築品質、小區環境會差一點,這是事實。今後再銷售,價格也會受一定影響。很多人買房,都會考慮周邊是不是有保障房。在這種背景下,你硬性規定兩者還不能分開,等於拉低了商品房的價值,就算一平方米拉低5000元吧,一套房就是幾十萬的損失。

  我認為,3萬一平方米和5千一平方米的房,享受一樣的服務,這也是不公平。

  “強行放在一起,就可能製造矛盾”

  鹽丁兒(京城某小區商品房業主,小區內商品房、回遷房混建):我認為這樣的新政,實際剝奪了物權法賦予業主自主選擇物業公司的權利,從根本來説是違反上位法的。即使是保障房,業主也有自主選聘物業公司的權利。

  商品房、保障房業主的需求不同,對物業費的接受度不同,本來就應該選擇不同的物業公司。將兩者強行放在一起,是人為的製造內部矛盾。例如我們小區吧,回遷房業主與商品房業主的物業費差了一半還多,物業同質不同價,自然很多人反對。

  而且物業服務水準差,商品房業主很多都希望能夠更換物業,但物業公司為了阻礙我們選聘新物業公司,就挑動回遷樓的居民反對,宣稱換物業就是要漲物業費。本來很多回遷樓業主也是對老物業非常不滿的。可為了低的物業費,就寧可維持現在的老物業,也不想換新的。搞來搞去,最後直接是要把業委會弄散了的架勢。而我們呢?甚至還要花費精力去説服商品房業主接受不平等待遇。

  (部分受訪對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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