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放財力5.8億元到縣區
- 發佈時間:2015-03-31 10:20:3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西省南昌市近日出臺意見完善財政體制,完善市、縣區收入、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適當將財力向縣區傾斜。經測算,這些政策實施後,市級財政將下放財力5.8億元到縣區。
此次財政體制調整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調整個人所得稅市區分成比例。考慮到在個人所得稅協稅護稅過程中,縣區發揮著重要作用,按照財力向下傾斜的原則,南昌市將個人所得稅的分享比例由市、區6:4調整為5:5。
為支援區級招商引資,培植稅源,對城區、開發區、新區工業項目繳納的市政設施配套費,實行全額返還。同時,考慮到開發區、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壓力大,對開發區、新區範圍內的除工業項目外其他項目繳納的市政設施配套費,實行市、區6:4分成;考慮到城區(含青山湖區)區管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壓力較大,對城區範圍內除工業項目外其他項目繳納的市政設施配套費,給予城區10%的比例分成,各城區具體分享額度由市財政根據各城區情況進行統籌分配。
此外,為緩解城區、開發區、新區建設壓力,提高地方教育附加對其學校建設的獎補力度。自今年1月1日起,新立項的學校建設項目,新建初中網點由每平方米補助1300元提高到2000元,新建九年一貫制網點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新建小學網點由900元提高到1400元,異地遷建學校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原址新建、改建、擴建各類教學樓繼續維持800元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