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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拆”涉刑事犯罪,不能一賠了之

  • 發佈時間:2015-03-31 02:31:1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第三隻眼

  所謂“誤拆”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刑事犯罪,因此建議司法機關介入調查,給公眾一個具有説服力的結論。

  近日,武漢市硚口區古田三路羅家墩社區多戶居民共計近千平方米房子遭遇強拆,甚至有居民在淩晨被拆遷工作人員趕出家門,眼看著自己的房屋被推土機夷為平地。事後古田街道辦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部分未簽協議而被拆遷的情況應是拆遷公司誤拆,街道辦將積極協調,儘快讓他們得到合理補償。

  街道辦的“誤拆”説是否經過調查,目前還不得而知。然而據房主劉先生介紹,事發于當日淩晨3時,多個穿便裝的持械青年破門而入,威脅他馬上離開,否則後果自負。劉先生只得穿好衣服出門,在路邊看著挖掘機將他和鄰居家的房子推倒。如果劉先生所述屬實,街道辦的“誤拆”之説恐怕很難令人信服。而根據一般的經驗常識,發生如此大規模的房屋“誤拆”也讓人很難理解。

  國務院2011年頒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後,房屋徵收與補償已經有了一整套嚴格的法律程式。只有雙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才可以啟動強制徵收。而要對居民的合法房屋進行強制拆遷,必須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設置這樣一道司法審查程式的核心目的,就是為了遏制行政主導局面下各地不斷上演的野蠻暴力強拆,保障居民在房屋徵收過程中的議價權。古田此次被拆的9戶居民中,有5戶已經達成拆遷協議,另有4戶正是因為不滿補償安置條件而未能簽署協議。因此,有理由質疑該次“誤拆”是否只是有關部門規避法律程式、實行變相“強拆”的一種手段或説辭?

  如果類似武漢古田的“誤拆”一旦發展成為強制拆遷的“新變種”,那麼國務院關於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規定就有被架空的危險,房屋強拆亂象很可能會換個“馬甲”,捲土重來。也正是在此意義上,對古田“誤拆”事件儘快進行深入調查,消除其可能的“示範樣板”意義十分必要。

  古田街道辦已經承諾會積極協調,儘快對居民進行合理補償,但這還遠遠不夠。因為事件內情依然疑雲重重,真相並未水落石出。簡單的一賠了之,很可能會掩蓋深層的法律責任追究,進而形成對相關責任人的放縱。考慮到古田街道辦已經涉入事件,成為一方當事人,理應有某種程度的回避;加之“誤拆”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刑事犯罪,因此建議司法機關介入調查,給公眾一個具有説服力的結論。□鄧學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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